雲林審查國土計畫法修正案 最新5大劃分原則出爐
被內政部點名的雲林縣國土計畫,今天由縣長張麗善召開國土修正審查會,主要針對農1、農2的5大劃分原則進行審查,大致獲認可,但部分有意見的細節將擇期再審,張麗善表示,努力在近期內完成草案提送中央,同時建請農業權入法。
雲林縣長張麗善今天邀集專家學者及縣府相關主管召開第3次國土功能分區修正案審查會,主要針對農業發展區、國土保育地區及城鄉發展區的調整交換意見。
開會過程不對外開放,但據了解這次將對目前約8萬多公頃的農1、農2面積會再重新調整,而調整原則不再是將台糖地與私有地「一刀切」劃分為農1或農2,今天審查會再提出新的5個調整原則。
5大原則分別是,1.未經土地重劃或非灌區範圍土地。2.現區域計畫法屬一般農業區的土地。3.地下水一級管制區。4.國、省道、鐵路、高鐵、快速道路,縣道沿線50公尺。5.現有或已納入國土計畫或已納入重大建設計畫的產業用地、工業區及產業園區等周邊一定範圍內的土地,或經中央或雲林縣府產業主管機關認定產業用地周邊一定範圍。
此外,今天除了農1、農2、農3、農4、農5,國保2、城1及城2-1也都有做調整,至於調整後的面積,主管單位表示,尚在修正中,不便透露。
張麗善說,國土計畫攸關國家未來整體發展及土地永續發展,在此前提及符合國家糧食安全下,基於公平正義並保障農民權益,縣府有責任要幫農民發聲。所以這段時間除歷經公開閱覽、20場鄉鎮座談會、13次專案小組會議,廣納各方意見後今天作出第3次修正。
至於修正案何時能完成提送中央,張麗善說,會再針對委員所提意見進行修正,會盡量努力近期內提送,也希望中央能夠依據地方發展的整體考量予以認同,並將農業權入法,保障農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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