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翁柏宗條款」三讀通過 任期4年僅能連任1次

立法院會上午在立法院長韓國瑜主持敲槌下,三讀通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組織法」第16條修正,將施行日期於現行規定「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的基礎之上,再加上「民國113年7月16日修正之第4條條文及113年11月15日修正之第16條條文,自113年12月1日施行」。以落實刪除萬年延任條款。
為堵上次修法未臻完整,留下的NCC組織法巧門,民眾黨立院黨團及國民黨立院黨團共提修正動議,於現行規定「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再增列第二項,「民國113年7月16日修正之第4條條文及113年11月15日修正之第16條條文,自113年12月1日施行」。
立法院會今審查NCC組織法第16條修正案,全案表決,在藍白聯手下,首次表決時以贊成56人、反對47人通過,民進黨提重付表決,仍是以贊成55人、反對48人通過。故院會遂三讀通過NCC組織法第16條修正,明定施行日期,落實刪除萬年延任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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