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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票同意即可解散...內政部聲請解散統促黨 將成為憲法法庭「首案」
中華統一促進黨被內政部認定犯罪成員破百人,以顯有危害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為由,將向憲法法庭聲請解散政黨。據悉,憲法法庭尚未收案,若未來收案後,將成為首件主管機關聲請解散案,而因司法院前院長許宗力等7名大法官卸任,如今大法官僅剩8人,依法得有6票同意才能判決解散。
依憲法訴訟法規定,政黨的目的或行為,危害中華民國存在或自由民主憲政秩序者,主管機關內政部得聲請憲法法庭判決宣告解散政黨,內政部應具明聲請解散政黨的意旨、政黨應解散的原因事實及證據等。
據了解,憲法法庭尚未收到內政部聲請書,若未來收案後將成為首件主管機關聲請解散政黨案,憲法法庭會先依規定分案,由承辦大法官及所屬審查庭審查;若審查結果為受理,依照憲訴法第25條第1項規定,要作成判決得經言詞辯論。
另外,憲訴法也規定,憲法法庭要判決宣告解散政黨,評決應經過大法官現有總額3分之2以上同意,依現有大法官人數為8人,得有6票以上同意,若評決未達同意人數時,應做成不予解散的判決。
內政部表示,統促黨系統性、組織性為大陸在台發展組織、接受大陸資助介入選舉、另查獲統促黨員涉各犯罪高達134人,所涉犯罪型態廣泛,遍及危害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妨害選舉、組織暴力、槍砲彈藥等罪,顯有危害自由民主憲政秩序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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