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否認編列5億京華城公關費 游淑慧:鼎越有付4.7億分紅
北檢偵辦京華城案,聲請扣押中石化子公司鼎越開發持有的土地獲准,中石化昨舉行記者會,針對被問到京華城容積率增加,傳出有5億元公關費、中石化綠能科技政治獻金等議題,中石化否認編列所謂的5億元公關費。台北市議員游淑慧指出,中石化沒說的是,鼎越確實支付了4.7億作為容積獎勵分紅費。她說,中石化、鼎越、京華城公司,威京的左右手到底如何分工容獎?昨天中石化召開記者會,態度柔軟、但內容空泛,他們否認有編列5億公關費,但請問中石化,鼎越有沒有付出4.7億做為容獎利益的分紅?
游淑慧指出,鼎越與京華城公司是108年就簽了土地買賣契約,但很奇怪,土地卻遲遲不辦登記過戶,讓京華城公司可以繼續頂著所有權人名義來搞容獎計畫,長達2年。
游淑慧表示,等整個容獎計畫過關後,鼎越才突然在111年9月8日簽一個「增補協議書」這個協議。簡單來說就是,因為京華城公司的投入而取得了容獎利益,鼎越要分紅給京華城公司,而這個金額高達4.7億,後來這個4.7億元流回京華城公司和那些人手上?但不覺得很荒謬嗎?
游淑慧指出,有那家公司,買了300多億的土地,買了兩年不過戶?而買賣契約都簽了3年,才事後加簽一個增補協議書,再多送出4.7億元?而又有那個地主,土地都賣出去了,還能去搞容獎?
游淑慧說,第一,鼎越在108年就買了土地,為什麼不完成過戶,然後自己以地主身分來申請容獎?而讓土地被前地主拿來操作?現在中石化不認帳,發布重訊說申請容積的不是鼎越,企圖切割。但難道當年鼎越不知情嗎?
二,協議分紅沒有事先約定,而是賣了土地3年後,111年才突然補簽署,然後出帳4.7億高額分紅。那在這前面兩年,京華城公司為什麼願意做白工去幫忙申請容獎?
三,都市計畫自提必須要土地所有權人才有權利;但108年後,京華城公司早已經把土地賣掉了,109年他們怎麼還有權來提都市計畫變更?京華城公司有沒有涉嫌欺詐北市府,隱藏他們土地早已出售的事實?
游淑慧表示,京華城公司、鼎越背後的中石化背後都有龐大的投資人,他們是要對投資人負責的,但若公司被少數人這樣搞來搞去,金管會和經濟部應該也要介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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