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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委要求依法編列原民禁伐補償 卓榮泰:不浪費公帑

國民黨立委廖先翔今天在立法院總質詢時詢問行政院長卓榮泰,為何中央不依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律,執行原住民禁伐補償條例?卓榮泰回應,立法院可制定法律,不過如何執行應由行政院提出整套計畫,中央無法承受補償金一次從3萬調到6萬,不可「浪費公帑」。
行政院長卓榮泰今天率領部會首長赴立法院施政報告並備質詢;廖先翔針對總預算案提出多項質疑。
廖先翔認為,立法院對總預算案立場清楚,尤其是原住民禁伐補償條例已經立法通過,好奇卓榮泰對此有何疑義?行政院依照法律編列114年度總預算才有適法性,但政院針對原住民進罰條例卻是選擇性執行。
廖先翔提到,行政院截至目前為止也沒釋出善意或找立法院溝通,試著討論明年總預算可能已經編完,難以上路,也許後年再補足?難道立法院以後通過的法律後都不用生效?
卓榮泰回應,法律制定完後,可請行政院執行某個政策。至於如何執行,包括時間、地點、計畫、預算都應交由政院處理,立法院職權是監督;一項計畫不應由立院提出,再自己來監督。
卓榮泰指出,法律可要求行政院執行某項政策,不過行政院在執行過程須提出完整計畫,衡量所有部會編列預算並兼顧國家政策的整體性,像這次原住民禁伐補償條例要求補償金額從3萬調整成6萬是沒有往例的,他們無法承受。
卓榮泰表示,如果今天警察、婦女、原住民、教師、客家族群都來一次,政府承受得了嗎?卓榮泰隨後對廖先翔說:如果將來有一天,「您站在這個地方」,就會知道國家不是這樣經營的。
廖先翔表示,他如果執政,上任第一天就是遵守中華民國法律;卓榮泰立刻回應,「不浪費公帑」。廖先翔追問,所以原住民禁伐補償條例對卓榮泰是浪費公帑?卓榮泰回,違反國家財政紀律的編列方式,會導致整體情況失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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