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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今審都更條例!估8千多棟受惠 多集中雙北地區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審查「都市更新條例」第65條條文修正草案。內政部次長董建宏表示,主要是因應民國88年容積獎勵公布前的合法建物能放寬適用範圍,修法後預計有8千多棟可受惠,大部分是沒有電梯的舊式公寓,多數集中在雙北地區。
內政部指出,都更條例實施至今,部分主管機關反映,在實施容積率管制前已申請建造執照而在實施容積管制後,才興建完成的合法建築物,是依申請當時建管法令規畫設計及興建,普遍有原建築容積大於基準容積的情形,此類建物適用921大地震前的耐震規定,亦有耐震不足的疑慮。
為提高都市更新之意願,內政部提出修法,擬併同放寬此類建物容積獎勵額度上限,保障國人居住安全。據統計,全國有8216棟該類建物,屋齡約超過30年,已進入需要改建階段;其中有66.5%集中於雙北市,其餘縣市占33.5%。
董建宏今列席內政委員會備詢前受訪表示,雙北擁有最多的步登公寓(沒有電梯的舊式公寓),這些公寓在都市化發展下也呈現老舊,希望給予這些公寓一個機會,面對地震、社會高齡化時,藉由修法保障住民安全與權利。
此外,媒體詢問,國土計畫法是否會如期上路?董建宏表示,依據行政院指示,內政部會積極跟各縣市政府繼續溝通,爭取大家更多了解與認識,也會聆聽地方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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