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計畫書遲未交 雲林槓中央
內政部長劉世芳前天在台中舉辦的國土計畫政策溝通說明會中,點名雲林遲未繳國土計畫書,雲林縣長張麗善昨天回應,縣府早在2021年雲林縣國土計畫提出「農業權」等建議,雲林的計畫書雖獲行政院核定,但歷經3年中央遲不回應農業權,加上農業部、內政部國土署至今仍無法說明農1、農2的用途差異,卻要求地方盡速送件,如何保障農民權益?
張麗善正在中國大陸訪問,她說,國土計畫法2016年通過,至今仍有多個子法尚未公告,鄉村地區整體規畫未入國土計畫法,地方政府推動無所依據,顯示國土計畫相關法制體系未完備,引發質疑,希望中央要求地方盡速送出功能分區圖前,應先完備相關法令、配套措施,而非強硬要求地方在農民權益不明的情況下,繳交違反民意的國土功能分區圖。
張麗善指出,農業部及國土署前天都表示,農1及農2在管制上無太大差異,農業部更指農業權跟國土計畫功能分區是兩回事,農政資源投入、農業補助也與農1或農2的國土功能分區身分無關,未來將考量農1、農2補助不一定會有差異。
但她質疑,若真如中央所說,農1、農2都要擔負國家糧食安全之責,也沒有差異,為何還要區分農1及農2?造成農民擔心土地價值下跌及發展性受限,「中央應體恤農民的辛苦,統一畫為同一種土地使用分區,解決民眾疑慮」。
張麗善表示,縣府第一線面對農民,積極與民眾溝通,縣府為此加開20鄉鎮國土計畫說明會,並且讓民眾有再次表示意見的機會,反映的意見由縣政府彙整及審議中。
張麗善說,雲林為農業大縣,希望農民安居樂業,而非讓農民看不到未來、空有農地卻無人耕種,何來糧食安全?若中央能體恤農民辛苦,應盡速提出具體的「農業權」政策,照顧農民權益,國土計畫定能如期上路。
農業部永續司副司長王玉真說,農1是25公頃以上、80%以上現況作農業使用,農2是未達25公頃 、現況不到80%作農用,一樣都是農業用途,申請產銷設施都沒問題,所以沒有差別。至於農業權,因為不清楚雲林縣府所提的農業權具體內涵,農業部一定會優先把資源投入在農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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