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圖利遭訴官員仍主持光電會議 藍委:留上下其手空間

經濟部能源署組長林文信涉嫌力暘集團光電弊案,遭台南地檢署起訴,因未違反現行規定,且經濟部行政調查牛步無下文,在今年7月31日仍主持跟光電相關的審查會議,遭到質疑。國民黨立委張智倫表示,徒留上下其手的空間,非常不恰當,相信民眾絕對不能接受,盼懸崖勒馬。
張智倫指出,南檢偵辦力暘光電案,今年4月起訴台南市政府經發局前局長陳凱凌、力暘集團總裁古盛煇、林文信等15人,不法利益逾91億元。然而又傳出被依圖利罪起訴的林文信,7月31日竟仍主持「113年7月份太陽光電共同升壓站審查會議(第二次)」,徒留上下其手的空間,非常不恰當,相信民眾絕對不能接受。
張智倫質疑,時任賴清德副總統去年5月23日出席「2023富邦永續大未來論壇」時,宣布2030年前投入9000億投入淨零轉型,包括建立綠能電力產業鏈,創造綠色商機,但如果無法杜絕光電弊案一再發生,也無法約束官員勾結光電廠商,等於把人民的納稅錢當作「綠友友提款機」,還要養肥多少不法人士和光電廠商?
張智倫也說,光電弊案時有所聞,尤其是賴清德總統的本命區台南,民進黨政府急於求成的結果,就是讓光電淪為政商掛勾的「黑金溫床」,更令「綠能國家隊」在民眾心中留下負面印象,他呼籲賴清德、經濟部長郭智輝硬起來,不要等到一審判有罪才做處理,應及早將林文信停職或調離現職。
國民黨立委牛煦庭指出,起訴表示檢方具有足夠信心與證據證明林文信有所涉入台南光電弊案,這和只是被調查有程度上的差異。經濟部理應從嚴自律、落實避嫌機制,暫停林文信參與任何審查相關的業務;不料不但沒有,反而還擔任主持的角色,而且內容有又和太陽光電相關,絕非良善示範,盼懸崖勒馬。
經立委辦公室向考試院詢問,依公務員懲戒法第4條規定,公務員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其職務當然停止:一、依刑事訴訟程序被通緝或羈押。二、依刑事確定判決,受褫奪公權之宣告。三、依刑事確定判決,受徒刑之宣告,在監所執行中。本個案現經檢方起訴,似未符合停職規定。另依據公務人員考績法第12條規定,本個案是否符合一次記二大過免職,仍須由主管機關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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