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誣告被判10月 黃智賢:論文抄襲真相水落石出
旅美教授陳時奮(筆名翁達瑞)日前指控,新竹市前市長高虹安涉抄襲侵權,被告誹謗獲不起訴後,反告高虹安誣告,台北地院判高虹安10月徒刑,可上訴。媒體人黃智賢今表示,高虹安在提告翁達瑞後,竟偷回學校兩次修改她的博士論文,以致論文有AB兩種版本,因此當翁達瑞拿出高原始版本的博士論文時,真相就水落石出了。
黃智賢透過臉書指出,她在2022年選舉時,就覺得高虹安跟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是一類人。是精緻的利己主義者,說謊如呼吸般自然,且行止不端,所以,當時她一直呼籲,不應該支持高虹安。大家對政治人物得要有起碼的要求,如果永遠雙標,對己極寬,對人嚴苛,只有立場沒有是非,誰人可以服氣?
黃智賢說,高虹安因誣告罪被判10個月,是因翁達瑞在臉書上指控高虹安的博士論文,抄襲資策會的期刊文,既沒有加註、沒有感謝、也沒有列入參考文獻。高虹安是那篇資策會期刊的4位作者之一,期刊是資策會的專案報告,所以資策會擁有完全著作權,高虹安完全沒有。
黃智賢說,翁達瑞比對發現,期刊3000多字,90%以上被抄襲在高虹安博士論文裡。沒有寫標註,也沒有列入參考文獻,「如果這不叫抄襲,什麼叫抄襲?」當時高虹安正在選新竹市長,當然要告翁達瑞誹謗。提告時,高虹安更大力造勢,營造自己清白的形象。檢方傳訊翁達瑞時,他提出博士論文跟資策會期刊,作為呈堂證供,最後獲不起訴。
黃智賢說,翁達瑞不起訴是因為證據顯示,高虹安確實抄襲資策會期刊文,所以翁達瑞所言非虛,當然不起訴。可是,當翁達瑞獲不起訴時,高虹安已經當選新竹市長了。這使翁達瑞憤怒不已,認為高虹安的誠信破產,為何卻可利用提告做掩護而當選?於是,翁達瑞立刻反手提告高虹安誣告。
黃智賢指出,誣告罪成立的要件是「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而偽造、變造證據,或使用偽造、變造之證據者。」要說服法官判高虹安誣告有罪,翁達瑞要證明,高虹安是用變造或偽造證據,對翁達瑞提告誹謗。所以關鍵在,高虹安有沒有使用變造的證據?證據是什麼,就是她當初的博士論文。
黃智賢說,高虹安在提告翁達瑞後,居然偷偷回學校,兩次修改她的博士論文。補上對資策會期刊的致謝辭,並在參考文獻中,列入資策會期刊論文。也就是說,她的博士論文,變成有AB兩種版本。高虹安居然膽敢用她修改後的版本,對檢察官、法官、對社會說,她被翁達瑞誹謗。這當然是用偽造的證據,企圖入人於罪,「她自己,完成了誣告罪的所有要件。」
黃智賢說,高虹安精於算計,過去又都因此得利,又認為辛辛那提大學有人可以幫忙。居然事後修改博士論文,以為捏造證據,可以蒙混過關,船過水無痕,以為沒有人會發現她的AB稿。所以,當翁達瑞拿出高虹安原始版本的博士論文時,真相就水落石出了,一翻兩瞪眼。
黃智賢說,高虹安曾對社會出示一封電郵,說是辛辛那提學倫會調查後,證明她沒有抄襲。結果現在證實,那封電郵只是學倫會中的某個人私下的「個人想法」,根本不是學倫會的決議,高虹安被證實,再次說謊。
黃智賢也說,有些人硬是要為高虹安抱屈,她不知道在證據面前,委屈在哪裡?難道有政治勢力,就可以為所欲為?袒護政客只會讓自己更加沉淪,讓社會更加黑暗,大家應該用一致的標準,檢驗有權有勢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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