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新法/陳駿季:研議堆疊式農業補貼
賴清德總統主持首場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議,盼建構韌性永續國土,明年四月將上路的「國土計畫法」將扮演重要功能。農業部正研議堆疊式給付機制,預計九月底公布,農業部長陳駿季表示,給付機制將比過去更細緻,也將納入多種生態環境給付;他強調,希望農業是個有尊嚴的職業,並非只靠補助,補助是為彰顯守護農地的貢獻,「農民所得提高的前提是農業要進步」。
聯合報陽光行動上周報導國土法即將上路卻面臨子法配套不足、中央地方及部門缺乏整合、產業照顧與城鄉發展失衡等問題。陳駿季揭露農業部對國土計畫法的態度與規畫,農業資源除將更集中於農業發展區,給付機制也將納入更多元的生態環境條件,盼能減緩氣候變遷惡化,並維護農業環境生態平衡,確保糧食生產。
根據國土計畫法,農業發展區分為五類,第一類(簡稱農一)為優良農地、農二為良好農地、農三為坡地農地、農四是都市計畫保護區、農五則是都市計畫農業區。陳駿季表示,農一、農二都是重要的農業生產區域,對農民來說,農一或農二獲得的給付不會有太大差異,但不同類的農業發展區會因不同樣態,農業資源投入也有異。
陳駿季說,目前的「農業環境基本給付」是在特定農業區、一般農業區,維持農糧作物生產使用者,每年每公頃給付一萬元,這是基本的「支持性給付」。為確保糧食安全,引導種植自給率低的雜糧作物,或是採友善、有機種植另有給付。
陳駿季表示,氣候變遷造成農業生產的不確定性愈來愈高,農民經營風險提高,原本的基本給付是否調整,金額正在試算。另外,目前「生態服務給付」只在瀕臨物種與重要棲地,目前也正重新建構,盼涵蓋更多元、細緻模式。
陳駿季舉例,生態環境給付涵蓋多,例如可達減碳增匯目的、有效利用水資源、平地農業生產區可保育自然棲地或位於棲地邊緣等,都有不同給付模式;生產方面,例如果樹採草生栽培、不用化肥,也有不同給付。
這次的堆疊式補貼對地主、實際耕作者也將有所區隔。陳駿季表示,「農地擁有者」保存農地,「實際耕作者」若能維護自然生態、節水環境,貢獻度不同也將有區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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