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0:00 /
0:00
獨╱簡舒培:京華城案「柯文哲自己簽」 彭振聲:她加油添醋
北市前市長柯文哲日前自爆「圖利」京華城案惹議,北市議員簡舒培指出,前副市長彭振聲不滿背黑鍋,決定出面說明;她也轉述彭所言,柯只有問過京華城案,且該案自創容積獎勵,是由柯文哲自己簽。彭振聲今接受本報採訪時表示,簡舒培有跟他通話,但簡加油添醋,很多話不是他的原意,沒提「京華城案由柯文哲自己簽。」
北市議會京華城案專案調查小組預計8月20日加開會議,訪談彭振聲,彭也願意親自出席。
簡舒培問彭振聲,京華城是私人案子,為什麼可以送到都委會?彭說,所有都市計畫案都是他自己簽核,唯有京華城案這件,因准用都更獎勵且自創容積獎勵給20%,彭認為這是新創,是市長的裁量權,所以要市長自己簽。「彭振聲因此讓京華城案由柯文哲自己簽。」
簡舒培直言,彭振聲是服務30到40年的老公務員,會告訴你什麼行、什麼不行,「如果你硬要逼著他做,他絕對會留下相關證據。」
但彭振聲表示,簡舒培加油添醋,他的原話是到調查小組實話實說就好,沒什麼大不了的,他沒提「京華城案由柯文哲自己簽」,而是指當時都發局在公告京華城案準用都更容積獎勵時,他納悶不知依都更條例哪個條文,後來一問,因都發局先辦過專家研討會,會議結論認為可準用都更容獎,他才說「那是最高首長的行政裁量權」,與「柯自己簽」差很多。
彭振聲並說,市府官員不可能私下協助京華城案進到都委會,必須先送進都發局初審後,再排入都委會,最後也是都委會做決議。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