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賠潘孟安50萬!王鴻薇:堅決上訴 不容高官財團交相賊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日前披露,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擔任賴清德競選總幹事北上輔選期間,入住力能能源科技董事長楊宗名下價值5000萬豪宅「力麒御品」,潘提民事訴訟求償150萬元,並要求刪除臉書相關貼文和網址;台北地方法院昨判決王鴻薇應賠償50萬元,並撤除貼文,全案可上訴。王鴻薇今日列舉3點聲明後,表示她堅決上訴,以正官箴,不容朝堂之上,高官和財團利益交相賊。
王鴻薇說,昨天潘孟安案宣判,經參閱法官判決理由,她有幾點聲明,並堅決上訴。一是判決書中指稱,這場揭發潘孟安入住綠能廠商豪宅記者會,選在侯友宜登記後之適當時機發布,是「企圖干擾影響潘孟安於當時作為民進黨民國113年總統參選人賴清德競選總幹事之輔選工作」。所以法官是不爽她揭發潘孟安事會影響賴清德選情?她真要祝福這位法官早日升官了。
王鴻薇指出,民意代表或第四權監督,在法官眼中竟然有 選舉期間或非選舉期間之區分, 潘孟安在告她違反選罷法嗎?顯然不是。難道揭發政治人物弊端,還會有所謂的選舉法律假期嗎?
王鴻薇提到,二是法官無視潘孟安稱練昱廷是其多年助理皆非事實,竟認定非潘孟安承租入住之豪宅是合乎常理。事實上,她早就提出該助理練昱廷之從政履歷顯與潘孟安所述有違,更遑論擔任原告十餘年之助理。練昱廷自民國(下同)94 年從政開始,就擔任立委林國慶之助理。練昱廷在106年擔任時任立委鄭運鵬之助理。練昱廷更於107年投入民進步桃園市市議員初選。初選失利後,練昱廷於109年轉往桃園市政府市長秘書室任職。
王鴻薇說,硬要說起來,練昱廷還算是鄭文燦的人,法官竟還認定「委由助理練昱廷承租系爭房屋,每月租金為6萬8,000元等情,應屬可取。」然潘孟安對外稱其為十多年助理,她已提供練姓助理的經歷給法官,法官竟稱不可被質疑,這到底是護航還是判決?
王鴻薇進一步說,三是鴻薇查證該案所述之與舉出之事證,皆屬事實,未來若因此判決,產生寒蟬效應,對社會影響重大。訴訟中她所舉證幾個事實,都為潘孟安所不爭執,首先他確實承認自己入住綠能廠商豪宅,其次他身為屏東縣前縣長,根據判決書內容所述「入住的房屋所有權人楊宗是天方公司之法人代表,天方公司是力麗集團旗下之力麒公司子公司,且天方公司官網在屏東林邊開發地面型太陽能案場,預計112年第三季動工,也將持續開發屏東地區其他類型案場,楊宗為力能公司董事長與天方公司法人董事指派之代表人」,顯然連法官也認知這些都是事實。
王鴻薇強調,如果這樣都不能夠質疑政商關係,法官是不是要告訴這個社會,未來是不是像潘孟安這樣經手的縣市,有建商、光電都不能質疑?政治人物都不用避嫌了?這難道是要逼迫社會大眾,把這樣的事情當成常態,催眠自己是合理的嗎?基於上述幾點,她堅決上訴,以正官箴,絕不容朝堂之上,高官和財團利益交相賊。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