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之眼】「正名」台灣台語 違反語言平等原則
最近教育部將「閩南語」正名為「台灣台語」,引發議論,有人批評不倫不類,「台語」即意指「台灣的語言」,前面再加「台灣」,豈不畫蛇添足?難道還會有「廣東台語」或「印尼台語」之類的語言嗎?但也有人指出,「台語」之稱由來已久,黃仁勳也在講,沒道理不正名。
大約三十年前,曾跟一群客家鄉親說:「我不太會講台語。」馬上受到譴責,憑什麼閩南語獨占「台語」之位?難道客家話和原住民語不是台灣的語言嗎?無怪乎這次有人不服氣地說,苗栗客家話也應該「正名」為「苗栗台語」才合理。
這不禁令人想起,1989年有部叫好又叫座的電影《魯冰花》,改編自客家文學大師鍾肇政的同名小說。明明是客家人的故事,卻用閩南語來表現鄉土。當時看了有點傷心,都已經解嚴了,找個人講客家話很難嗎?
為什麼過去公家單位不敢輕易以「台語」取代「閩南語」?因為《國家語言發展法》第四條明文規定「國家語言一律平等」。民間慣稱「台語」倒也罷了,但政府如此大剌剌地「正名」,形同公開宣示它是台灣語言的代表,優於其他語言,帶頭違反語發法第四條語言平等的原則。
早在扁政府時期,就提出語言平等法草案,因為觸及族群敏感神經而遭國會否決,後來又更名語言發展法草案,捲土重來。在諸多屢敗屢戰的版本當中,曾列舉「國家語言」的種類,甚至因出現過「Holo話」而被質疑為何要莫名其妙地夾雜拉丁字母。
平心而論,「Holo話」說不定才是最適合的「正名」,因為它是這個語言最早的稱呼,而說Holo話的族群叫「Holo人」。Holo到底漢字是什麼?沒有定論。一說為「福佬」,表示來自福建,也有人主張是「河洛」,表示它源自中原。然而,不管是「福」、「河」,或者「鶴」,都無法百分之百對應發音與字調,這就是為什麼不得不寫拉丁字母的緣故吧?
多年以前,曾被一位大閩南沙文主義者咄咄逼人地責問,身為台灣人怎麼可以不會講台語?當時飽受驚嚇,竟然連「我是台灣客家人,你怎麼可以不跟我說台灣客家話?」這麼簡單的反駁都忘了。
國家語言發展法於2019年終於如民進黨之願立法成功,可是在語言平等的口號後面,似乎隱隱暗藏要把閩南語變成「國語」的意圖。果不其然,文化部三不五時就推動「台語主流化」,如今教育部還要「正名」為「台灣台語」,看來,他們連基本的平等大度都不想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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