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決議邀賴總統國情報告 總統府回應了
立法院會16日經表決通過,邀請賴總統至立法院就國家大政方針進行國情報告,並依法回應立委的問題,其發言時間、人數、順序、政黨比例等事項,由黨團協商決定。總統府回應,為了尊重憲法嚴肅性,在憲法法庭裁判前,任何憲政機關均不宜採取行動,雖然憲法法庭裁判的結果未知,但既有違憲疑慮,自應等候憲法法庭裁判結果。
國民黨團、民眾黨團日前分別提案,建請立法院會作成決議,在新任行政院長施政方針報告前,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邀請賴總統至立法院就國家大政方針進行國情報告。在經過協商冷凍期1個月後,仍無法達成共識,立法院會今天進行處理。
關於立法院三讀通過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憲法法庭已經在7月10日召開過準備程序,目前釋憲案及暫時處分案皆正由憲法法庭審理當中。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呼籲,為了尊重憲法嚴肅性,在憲法法庭裁判前,任何憲政機關均不宜採取行動。
郭雅慧強調,賴總統不只一次表達,願在合法、合憲前提下,赴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然而,此次立法院三讀通過的相關法案,審議程序引發社會高度疑慮,雖然憲法法庭裁判的結果未知,但既有違憲疑慮,自應等候憲法法庭裁判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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