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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私幼師涉性侵…家長嘆若知情不會把孩子送去 勵馨籲修法可適當報導
北市某私立幼兒園男教師涉性侵6名女童,另還有至少20名女童家長報案。勵馨基金會今天說,性侵案件調查期長,籲應修法讓媒體在保護受害者同時也可適當報導,避免再有受害者。
北市某私立幼兒園男教師涉性侵6名女童遭起訴,台北地方法院定8月宣判。檢警另外接獲至少20名女童家長報案,並查扣男教師拍攝的大量女童性影像檔案。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王玥好今天告訴中央社記者,針對此案有接獲家長反應,早在2022年6月前就有孩子疑遭性侵事件發生,卻沒有家長知道,也不曉得主管機關是否有進行調查,才導致類似事件於2023年6月再次發生,並有高達20名孩子受害,嚴重侵害兒少與家長權益。
王玥好說,以實務經驗來看,當幼兒園或校園等人員涉及性侵事件時,地方教育局在調查期間並不會揭露相關資訊,家長也可能在不知情情況下繼續將小孩送去,往往家長發現時都會自責自己沒有把關好,但「這不是家長的錯」。
王玥好也說,有接獲家長反應,若有媒體願意報導,也就不會送孩子去該幼兒園,也不致後續有高達20名孩童受害等,現行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69條雖然是為保護受害者而設立,但也應考量兼顧公益示警情況。
王玥好表示,往往性侵案調查可能長達1、2年時間,在有其他小孩可能成為潛在受害者時,應考量媒體第四權公益揭弊角色,應修法在兒少隱私權、媒體報導權、民眾知情權之間取得平衡,避免再有受害者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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