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綠委因登記次序起爭執 萬美玲還原教文簽到默契
國民黨立委葛如鈞和民進黨立委林宜瑾今天因立院教委會簽到問題,和議事人員爭論不休。林宜瑾表示,過往默契是依照便條紙上的簽到次序決定發言次序,但議事人員認為應依簽到表上的次序,最後在葛如鈞的禮讓下,將第三發言次序讓給林宜瑾。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審查「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修正案」,國民黨立委萬美玲、柯志恩、林宜瑾於開始簽到的7時30分前抵教文委員會,先於便條紙上簽到,順序為萬美玲、柯志恩、林宜瑾。隨後,柯志恩、萬美玲再於7時30分回到教文委員會簽到,此時葛如鈞也抵達現場簽到。
直到8時左右,林宜瑾到場並質疑為何不是依照便條紙上的簽到次序決定發言次序,議事人員認為應該依照7時30分的次序,林宜瑾主張她比葛如鈞早到,應該要簽在第三位;葛如鈞則說,尊重議事人員、也尊重友黨委員,最後禮讓給林宜瑾。
萬美玲表示,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的委員都很認真,大家都很早到,以她自己今天6時30分就抵達委員會,簽第一位,但教文委員會是7時30分才正式開始簽到、簽發言順序。
萬美玲指出,這一屆開始,教文委員們有個默契,在7時30分以前到的話,依照先後順序簽在一張便條紙上,然後可以去準備質詢或處理事務,但7時30時,委員本人必須回到現場,才能將便條紙上的簽到順序移至委員會粉紅色的正式發言順序單上。
萬美玲強調,她雖然6時30分就簽在便條紙上第一位,7時30分她也要在現場,才能在正式簽到發言上登記第一。
萬美玲提到,今天上午林宜瑾雖然很早抵達簽在便條紙上第三位,但7時30分卻未回到現場,以至於當時在現場的葛如鈞依照默契簽到第三位,葛如鈞並沒有錯。萬美玲說,教文委員會其實是很平和的,委員們都可以好好溝通,後來經過溝通,葛如鈞也禮讓給林宜瑾,平和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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