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聯合利劍-2024B」軍演後 習近平前往共軍演訓要地東山島視察

第3檔百萬國民ETF來了 00919史上最快登上百萬受益人

北部2縣市發布大雨特報 恐一路下到晚上

【重磅快評】七年舊案見光 鄭百億是蔡路線坍方的開始?

桃園市前市長鄭文燦(中)疑涉桃園華亞科土地開發弊案,法院羈押庭裁定500萬元交保。記者許正宏/攝影
桃園市前市長鄭文燦(中)疑涉桃園華亞科土地開發弊案,法院羈押庭裁定500萬元交保。記者許正宏/攝影

鄭文燦喬土地爭議,堪稱蔡政府時期之最,但司法總是辦不出黑白。賴清德才上台,大阿哥立馬被七年前的收賄舊案扳倒。政壇充斥宮鬥秘辛,賴清德很應景,主動受訪指導辦案,「只要非法,檢調都應查辦」。不只提醒桃園地院,也是電擊司法系統:為何七年前就有證據,卻等到這時才能查辦?

燦哥落馬,院檢鬥法很精采。檢方私下吹風的內容比案情更有料。桃檢宣稱去年接獲檢舉,卻捱到改朝換代才能放手辦案。雖收押行賄的地主,但四度向法院聲請搜索阿燦,都被駁回。只能改採先傳喚訊問再當庭轉被告聲押。

桃園地院值班法官的老爸,「恰好」是燦哥在新聞局長及桃園市長的政風主管。法官列舉多項理由駁回聲押,卻露出馬腳。原來檢方早在2017年就拍到地主去市長官邸送錢,還有長期監聽譯文。誰在壓案養貪官?

法院縱放收賄者,燦哥速籌500萬保釋金,笑著走出法院。賴總統人在台南參加私人追思禮拜,臨時安排專訪。他語氣急促對司法說重話,「不分黨派,不問何人,只要涉及非法,檢調都應該查辦,毋忘毋縱」。「打詐、掃黑、肅貪,是目前政府重要工作」,回應人民深刻期待,「不得不然」。

賴清德昨天藉回應鄭文燦請辭海基會,再度喊話司法,「毋忘毋縱,儘速釐清事實」。總統連日指導辦案,但社會關心的是,賴總統玩真的嗎?

2017年桃檢辦不下去,時任法務部長是邱太三,桃檢檢察長是他親選的同學彭坤業,兩人還曾為壢新醫院院長逃稅案關說。邱在2018年離任,由蔡清祥接任,直到政權交接才下台。邱蔡二人深受蔡英文信任。若要追究是誰在替鄭文燦壓案,蔡朝的法務部長和檢調體系都不能置身事外。

去年大選時,燦哥涉入澳門開房間影片鑑定、進出八八會所、協助詐團炒地皮等案,他都高調提告,但檢調很有默契地不查案,形同讓鄭文燦利用司法「震懾」吹哨者。他若沒有蔡總統撐腰,如何能把法院當作庇護所?微妙的是,燦哥出事,賴系便傳出海基會董事長是蔡英文攔胡才讓燦哥擔任。將貪官「賴」給蔡的意味濃厚。

賴朝的劍砍蔡朝的官,引起國際關注。過去彭博、路透等友蔡外媒,不時吹捧蔡英文守護台灣民主,堪稱亞洲典範;但這回竟出現「前行政院副院長涉貪」,還說明他是蔡英文任內成為副揆。鄭文燦使「蔡英文光環」開始掉漆。

據傳最高檢察署奉旨督導各地檢方肅貪,啟動民進黨執政以來最大的打貪行動。如果賴清德要殺貪官血祭政權,那麼「蔡英文時代」的招牌,勢必會被打落貪腐泥沼中,她的政治路線也會失去傳承的正當性。不過,就算蔡英文失去光環,只要台南幫繼續享受「法外特權」,因公嫖妓、分贓光電利益逍遙無事的「台南模式」繼續上演,賴清德還是走不出貪腐執政的形象。

弊案 法務部 蔡英文 貪汙 賴清德 邱太三 鄭文燦

延伸閱讀

鄭文燦涉貪再被爆財產申報不實 謝龍介侄子:明天向監察院檢舉

鄭文燦涉貪遭聲押重金交保 政壇驚嘆「大阿哥」命運

鄭文燦涉貪辭海基會 藍白追打、綠低調

新聞眼/英系鄭文燦「腐化」成真 賴清德殺雞儆猴?

相關新聞

鄭文燦涉貪起訴求刑12年 另案偵辦財產來源不明罪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被控在桃園市長任內受賄五百萬元,協助台塑前高層楊兆麟等人把農地變更為工業用地,但因故延宕,被質疑「拿...

檢辯3度攻防 鄭文燦有串證疑慮羈押禁見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被控在桃園市長任內收賄,桃園地檢署依貪汙罪嫌聲押卻兩度被法院裁定交保,經檢方抗告,桃園地方法院昨天第...

鄭文燦涉貪「壓7年」沒辦?法務部政務次長:蒐證需要時間

前桃園市長、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涉嫌收受賄賂,檢方聲押程序尚未告一段落,法務部政務次長徐錫祥今天表示,具體個案他不方便評...

鄭文燦案 總統府被爆涉入開發案再一路交辦政院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被控於桃園市長任內利用華亞科技園區土地開發案收賄五百萬元,立委黃國昌昨出示公文指控羈押中的台塑集團前...

鄭文燦涉貪案 桃院周四下午2時重開羈押庭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被控在桃園市長任內收賄,遭桃園地檢署依貪汙治罪條例聲押禁見,桃園地院昨午二度裁定加保700萬、以12...

鄭文燦交保檢二度抗告高院審卷比預期快 改口「今天可能裁」

桃園市前市長鄭文燦涉於林口工五擴大用地案中收賄,桃園地檢署聲請羈押禁見,桃園地院以500萬元交保,檢方抗告成功,桃院昨重...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