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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法人假購宿舍真買豪宅 林右昌:不應該淪炒作標的

平均地權條例去年7月上路,增訂私法人買賣住宅許可制,盼能杜絕炒房,民眾黨立委黃國昌日前揭露有企業以宿舍為名買豪宅,今民團再度要求修正相關法規補漏洞。對此,內政部長林右昌今稱,中央去年就有掌握此情況,近日已修正相關許可辦法並公告,杜絕私法人刻意利用政府善意鑽漏洞。
OURs都市改革組織偕民眾黨立委黃國昌等民團質疑,截至今年3月,經審查通過可購買「宿舍」和「出租經營」200多個申請案,卻出現許多一人公司購買宿舍,還有「購買5.6億豪宅作為宿舍」、「購買1.3億透天豪宅作為出租經營」等誇張狀況,要求內政部修正「私法人買受供住宅使用之房屋許可辦法」,落實抑制透過法人購屋炒房、囤房漏洞立法意旨。
對此,林右昌指出,在平均地權條例實施前,1年內私法人購買住宅大概有2萬2000多件,其中約60%在1年內就出手轉賣,內政部才在平均地權條例中規畫私法人購屋許可制相關規範。
林右昌續指,新制上路至今,地政司約核准200多戶,皆符合六項許可範圍或容許規定,戶數雖降低為原先的1%,其中仍有30幾戶出現私人公司買豪宅的情況,去年就有發現類似情況,中央也密切注意。
「住宅是拿來住的,不應該淪為炒作標的,這是社會共識,也是平均地權條例修法宗旨。」林右昌說,絕對不容許相關行為,他在了解狀況後,已在4月26日召開會議,另在4月29日進行法案修正公告,公告時間為4月30日到5月14日,盼能杜絕私法人刻意利用政府善意鑽漏洞。
內政部日前預告最新規定,為遏止公司以買員工宿舍的名義購買豪宅,未來將有三大限制,包括只能買成屋、不能買豪宅、以及公司需成立一年,且員工人數最少為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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