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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會改革公聽會 藐視國會罪交鋒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昨天上午舉行「國會改革法案」公聽會,現場火花四射。今年一月代表民進黨參選新竹市立委的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特聘教授林志潔表示,我國法律上被告可保持緘默,可以「說謊」,但在野黨提出的刑法藐視國會罪,連緘默及說謊權利皆無。國民黨立委牛煦庭質疑,要確保這些人有「說謊的權利」,恐會有極大爭議。
牛煦庭說,自律不成,只能他律,如果行政官員有為有守,主動擔起政治責任,國會聽證調查制度的入法迫切性便不會如此之高;但現在的官員,動輒迴避問題,甚至反質詢汙辱國會議員,顯然責任政治沒有可能性,只能透過法制化落實管制。
昨天下午原預計繼續逐條審查國會改革法案,但受到花蓮大地震影響,下周仍有兩場公聽會,國民黨籍召委吳宗憲宣告逐條審查延期至十五日。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說,民進黨團已提出國會改革法案版本,但尚未交付委員會,原就希望黨團草案付委再併案審查;且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是國民黨團版本提案人,應到場說明,傅崐萁昨已趕回花蓮,現階段救災優先,不必急於處理,他們願意等傅崐萁。
林志潔表示,對在野黨提出藐視國會罪正當性打上問號,這是「入罪化」規範,如果讓有刑責的藐視國會罪草案通過,立法院甚至可要求台積電創辦人張忠謀來接受質詢,不來便可移送藐視國會罪。
林志潔說,我國被告可保持緘默,甚至可以說謊,但在野黨版本藐視國會罪構成要件中,連保持緘默與說謊權利都沒有,嚴重牴觸人民權利。
牛煦庭對林志潔這句「說謊的權利」相當不滿,他表示,有教授說要確保這些人「有說謊的權利」,立法院殿堂就是要平衡民意與法律專業,這樣言論會有相當大爭議,完善調查權與聽證制度刻不容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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