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提公投不在籍 藍委批敷衍民意
「民眾希望所有投票都能不在籍,中選會至今仍只開放公投不在籍,實在是敷衍!」國民黨立委王鴻薇受訪時直言,在野黨已經提《不在籍投票法》草案,中選會仍只願開放公投不在籍投票,應當把投票權還給人民,不要只做一半。但中選會官員表示,希望從公投開始逐步推動「不在籍投票」。
投票權還給人民
中選會22日於行政院會後記者會公布《全國性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法》草案,官員表示,對於投票權人因工作、就學等因素,於投票日不克返回戶籍地投票,或因返回戶籍地投票須花費時間、金錢,影響其投票意願情形,中選會盼全國性公民投票實施不在籍投票,方便投票權人履行其投票參政權利。
中選會表示,《全國性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法》規劃以採行「移轉投票」方式實施不在籍投票,基於移轉投票已有現行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於工作地投票實施經驗,並考量公平原則,有投票權人一律納入適用,符合投票權人資格者得具備申請書向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提出申請。
怠惰修法、做一半
「希望從公投開始,循序漸進推動不在籍投票。」中選會官員指出,此制由投票權人本人、親自、在投票日當日、前往投票所投票,可有效維護投票秘密及投票結果公平性,而以公民投票作為推動不在籍投票之開端,其實施經驗也可作為未來公職人員選舉實施不在籍投票之參考。
對此,王鴻薇受訪時不滿批評說,中選會早就有過提案,但遲不實施,就是不願把投票還给人民。現在面對在野黨相繼提出《不在籍投票法》提案,才又把以前未實施的公民不在籍投票拿出來搪塞。民進黨長期剝奪人民投票權利,不應該再阻擋,把投票權還給人民,不要只做一半。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