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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染病防治法三階段修法 下半年拚第二階段通過
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將今年六月底施行期滿,行政院今天通過「傳染病防治法」第74條之1修正草案。衛福部次長周志浩18日表示,原先是規劃兩階段修法,但考量時間選擇跟民眾最有關係的條文優先處理,因此改為三階段修法。
由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將在6月底屆效,衛福部啟動傳染病防治法修法作業,原先規畫分成兩階段修法,第一階段會先針對特別條例到期做銜接規劃,以及處理較無爭議性的條文。
行政院今通過「傳染病防治法」第74條之1修正草案,周志浩說,原先是規劃兩階段修法,但是考量立法院這個會期剩下時間不長,因此選擇最攸關民眾的條文先處理,並且有考量特別條屆效條文,因此變成三階段修法。
周志浩進一步指出,第二階段會針對其他議題,大約有20幾個條文,現在還在行政院審議當中,涉及內容包括醫療院所、長照機構感染後所採取的措施,防疫物資、生產儀器、材料徵用等規定。他強調,這部分條文還需要時間討論,第二階段修法預計下半年才會提出方案,期待可以獲得立法院支持。
至於第三階段是否有時間表?周志浩強調,用時間表來規畫,不見得是最好的方法,第三階段涉及的條文是社會上還沒有凝聚共識的事項,如健保卡註記、電子圍籬等,希望等社會凝聚共識後才會提出。
由於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將今年六月底施行期滿,行政院今天通過「傳染病防治法」第74條之1修正草案,符合資格但尚未申請防疫補償的民眾,仍可在隔離與檢疫結束日的2年內提出申請,每日千元,不受特別條例落日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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