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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玉蔻亂爆料…NCC重罰民視300萬 董座也罰20萬
媒體人周玉蔻去年九月在政論節目影射前中國小姐張淑娟緋聞,張赴北檢含淚提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接獲一四三件民眾投訴。NCC昨決議重罰民視三百萬元,民視董事長王明玉也因節目違規挨罰廿萬元,創下台灣電視新聞史上首位因節目違規挨罰的董事長。民視表示,目前尚未收到NCC來函,暫不回應。
此外,NCC指出,寶島新聲廣播電台一一○年六月廿九日「新聞放鞭炮」節目,主持人周玉蔻於節目中使用殺、炸等威脅用語,除可能引發閱聽人恐懼,也恐造成模仿效應致妨害公共秩序,處罰鍰九千元。
NCC表示,周玉蔻去年在民視政論節目「辣新聞一五二」中,連續多日討論「晶華誹聞案」與「蔣孝嚴家族爭議」議題,使張小姐暴露於公眾議論中。此外,周提及眷村議題時,涉及汙名化或歧視特定族群,並對特定候選人語帶威脅,也不利公共事務討論。
NCC裁決,節目內容揭人隱私,傷害一般社會倫理價值、違反事實查證原則,致使損害公共利益、妨害公序良俗,由於「辣新聞一五二」同步在民視新聞台、民視台灣台聯播,因此「辣新聞一五二」節目開罰七案、共三百萬元。NCC也指出,民視代表人王明玉對於個人資料之利用,未善盡監督之責,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五十條,處罰鍰廿萬元。
事件爆發後,周玉蔻已辭去主持工作,節目也因此停播;NCC副主委翁柏宗指出,尊重電視台,不過問停播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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