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團推修法回應民意 杜絕黑金槍毒背景候選人參政

民進黨在九合一地方選舉大敗,外界將敗因指向民進黨與黑道關係匪淺,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羅致政今天表示,這陣子治安的議題引起很多討論,政府必須進行全面性的全國大掃黑,民進黨團也將提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的修法,回應社會各界對黑金背景政治人物的疑慮。
民進黨團上午舉行 「積極回應民意,推動公職排黑修法」記者會,羅致政說明,這陣子以來治安的議題引起很多討論,民進黨團呼籲政府必須進行全國大掃黑,同時要全面性地肅槍與緝毒,這才是能夠最快回應民意、民怨的重要作為。
羅致政指出,根據警政署提供的資料,今年已經進行五波掃黑行動,不論是件數、人數、查獲的不法金額都創下歷史新高,站在立法部門的角度,民進黨團除了要求行政部門擴大掃黑、肅槍與緝毒,同時也會檢討相關的修法,第一階段就先從《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開始進行調整。
民進黨團副幹事長黃世杰表示,現行《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只有跟貪污、賄選相關的罪行才會剝奪參選的消極資格,其他罪行在執行完畢後都可以再選,民進黨團認為範圍有擴大的必要,因為公職人員不管是行政首長乃至於民意代表,他們掌握的相關資源跟權利都相當大。
黃世杰說,民進黨團建議《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應該要比照《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明定曾經觸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檢肅流氓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洗錢防制法》等法,經過法院判刑確定者,就要排除在參選公職的範圍。
黃世杰也說,民進黨團初步提出修法回應社會的民意,希望未來在委員會、院會能夠得到在野黨的支持,大家一起讓台灣的政治可以更清廉。
民進黨團副幹事長林靜儀指出,民進黨在黨內規章「公職候選人提名條例」本來就有排黑條款,但是現行的《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沒有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法放進參選人資格裡面,因此民進黨團主張將「排黑規定」入法進行規範。
林靜儀強調,民進黨對內部的候選人本來就有這樣的要求,因此當社會有這麼高度的要求,民進黨團當然非常認同,希望接下來能夠把「公職排黑」的精神放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逐一列入不得登記為候選人的消極資格,希望讓台灣的政治與公職人員選舉更乾淨。
羅致政表示,民進黨團的立場非常清楚,就是要把黑、金、槍、毒都排除在候選人的參選資格,這是對於政治人物最高道德、最低法律下限的要求,更是民進黨團未來要推動的修法重點,希望其他政黨能夠表態支持修法,至於詳細的具體條文內容,還要再經過內部的討論跟研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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