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公民權修憲複決公投 同意票未達門檻確定不通過

九合一選舉與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結果今晚揭曉。攸關18歲公民權的修憲複決案,中選會最後開票結果,同意票有563萬票,不同意票則有500萬票,投票人數為1132萬票,投票率為58%,同意票未達通過門檻修憲案確定不通過。
「18歲公民權」是我國歷史上首次憲法修正案交由公民複決,攸關到18歲以上的國民能否參與選舉投票、修憲公投等,擁有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及被選舉權。
此次修憲複決案投票權人數為1923萬9392人。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的半數即通過;因此,至少要有961萬9697同意票才能通過,此次投票結果,同意票距離門檻仍差約400萬張票。
立法院交付複決事項為「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增訂第1條之1條文修正案: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者,有依法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及參加公民投票之權。除本憲法及法律別有規定者外,年滿18歲者,有依法被選舉之權。憲法第130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中央社台北26日電】
「18歲公民權」修憲複決公投今天投票,開票結果同意票564萬7102張、不同意票501萬6427張,雖同意票多於不同意票,但因同意票未達通過門檻的962萬張,因此修憲案確定不通過。
史上首次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18歲公民權」今天與九合一選舉同時投票。據中選會公告,這次18歲公民權修憲複決案投票權人數為1923萬9392人。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有效同意票要超過選舉人總額的半數才算通過;因此,至少要有961萬9697同意票才能通過。
中選會約在晚間11時完成開票,全國1萬7649個投開票所中,同意票564萬7102張、不同意票501萬6427張,投票率58.97%,有效同意票數對選舉人數的百分比為29.35%。
因同意票未達約962萬張的門檻,「18歲公民權」修憲案無法過關。
立法院交付複決事項為「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增訂第一條之一條文修正案:第一條之一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者,有依法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及參加公民投票之權。除本憲法及法律別有規定者外,年滿18歲者,有依法被選舉之權。憲法第一百三十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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