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診者不能投票違憲? 中研院:不是法律直接規定

九合一大選周六舉行。中選會規定,確診者若外出投票,衛生單位事後可懲處,遭中研院院士陳培哲質疑違憲,衛福部部長薛瑞元則搬出憲法第23條表示未違憲,引起社會熱議。中研院院長廖俊智今赴立院業務報告,立委鄭正鈐質詢時問中研院看法,中研院法律所所長李建良表示,從法律上來說,確診者不能投票不是法律直接規定不能投票,而是確診者因無法外出而無法投票。
憲法第17條規定,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之權。陳培哲認為確診者投票要罰有違人民選舉權,是違憲。薛瑞元則搬出憲法第23條規定:「憲法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認為確診者不能投票是「避免緊急危難、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
中研院法律所所長李建良則表示,從法律上來說,確診者不能投票這件事,不是法律直接規定不能投票,而是確診者依照規定必須居家隔離,因無法外出而無法投票。
鄭正鈐認為,這是用程序問題卡實質問題、用技術影響人民行使投票權的公民主權,這是不合理的。中研院的說法跟疫情指揮中心一樣,但許多院士有不同看法,他期望中研院身為學術最高殿堂,希望能秉持學術良心、不要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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