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論文「大陸槍手」代寫?他提5大論據一次看

桃園市議員參選人游智彬今天開記者會,指控桃園市長鄭文燦台大國發所論文涉嫌抄襲,他並提出5大論據,質疑鄭文燦論文是找槍手代寫,呼籲其指導教授陳明通、口試委員林佳龍都應該好好說明。以下是游智彬團隊提出的5大論據:
一、寫作邏輯混亂
游智彬表示,鄭文燦論文第18頁中,提到要重點研究1979年後的三十年基層選舉經驗,但第23頁卻從1927年寫起,「這是同一個人的寫論文思考邏輯?」
此外在論文第44頁中,指出「中國村委會的直接選舉,顯然是中國政治體制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中國政治體制改革的重要一步。」第46頁卻寫「農村基層選舉發展亦有著很大的局限性,因此不應對農村民主寄以不切實際的期望。」
到第66、67頁又寫「村民委員會選舉已經成為中國農村的民主實踐,而民主實踐是培養參與最有效的途徑之一。」3句話的論述立場完全不同。
二、註的寫法不一
游智彬表示,鄭文燦論文每一章節的註都從1開始,不符合論文寫法,很多註也沒填寫頁數;有些註使用書名號,論文後半部卻都沒有使用;另註37的引號格式使用中國大陸常用的“ ”,而不是台灣常用的「」,也讓人質疑槍手有大陸人。
三、參考文獻是假的?
游智彬指出,鄭文燦的參考文獻很多其實都沒有出現在論文本文和註裡面,像是有23個中文書目、46處期刊書目實際上都沒出現在論文裡,包括英文書目和碩博士論文等資料也有相同問題。
四、同一個參考文獻重複列入
游智彬也指出,論文中列出的多項參考文獻,其實很多都是同一本書或文獻。像是《中國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發展報告》重複寫3次、《中國大陸城市基層民主研究》2次、《非關民主化:中國村民自治的三層分析》2次、《基層民主和地方治理創新》2次、〈行政進程中的城市居委會體制變遷-對上海式的個案研究〉2次、〈有限改革的政治意義:中國大陸動員式選舉參與對其城市居民參與意識的影響〉2次、《制度變遷與經濟成就》2次、《中國民間社會組織發展概況》2次、〈未來的自由中國在民間〉2次、碩博士論文引用謝銘元「中國基層選舉制度變遷邏輯」2次。
游智彬認為,同一文獻被重複列入,格式寫法也大不相同,可能就是不同槍手代打導致的現象。
五、大量引用?
最後,游智彬認為,鄭文燦論文在研究發現和研究結論2部分也犯了大量引用的問題,像是研究結論第一節長達5頁,只有最後一段是鄭文燦的論述;第二節有4頁,也只有最後一段是鄭文燦原創,質疑其他內容都是抄襲。另論文中引用兩張圖,都沒有附上圖目錄,也是瑕疵之一。
對於上述指控,鄭文燦今天不回應。桃市府新聞處長詹賀舜表示,鄭文燦論文因無法進行實證研究,必須引述各種研究資料,包括對岸的文獻,這是在正常合理的範圍內,而格式不一致的部分謝謝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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