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法門檻下修已4年 基隆公投自治條例仍沒動

立法院2017年底三讀通過公民投票法修正案,下修公投權年齡及提案、連署人數門檻,基隆是全台少數幾個至今未跟進母法修改自治條例的縣市。11名市議員見市府沒動作,主動提出「基隆市公民投票自治條例修正案」,重點包括公民權從滿20歲改成滿18歲,提案、連署人數分為最近一次市長選舉總人數3‰、1.5%以上。
基隆市議會程序委員會1日排定明天召開的臨時會議程,除市府報告事項與市政考察,共有92個提案進入審查,其中公投自治條例修正案最受矚目。11名提案議員為王醒之、江鑒育、宋瑋莉、呂美玲、俞叁發、陳薇仲、莊榮欽、莊錦田、張耿輝、張淵翔和楊秀玉。
王醒之表示,憲法賦予公民創制複決權,公投適用事項包括自治條例複決、自治條例立法原則創制及地方自治事項重大政策創制及複決。舉例來說,北北基是共同生活圈,台北、新北市府已先後實施垃圾費隨袋徵收,唯獨基隆市府仍堅持隨水費徵收垃圾清理費,基隆市民就可提案跟進雙北採隨袋徵收,透過公投了解真正民意。
立法院2017年12月12日三讀通過公投法修正案,各項門檻大幅下修,總統隔年1月3日公布施行。提案議員指出,基隆市公民投票自治條例2014年發布,至今未跟進母法修法進行補正,存在投票年齡和提案、連署門檻未下修,以及仍設有審議委員會,恐侵害直接民權行使等問題,因此提案修正。
基隆市議會第19屆第19、20次臨時會明天起開會,基隆市公民投票自治條例修正案預訂14日審議,呼應立法院修改公民投票法精神,修正自治條例多項條文。
現行基隆市公民投票自治條例規定,公投適用事項由基隆市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認定,提案比照母法廢除審議員委員,明定自治條例主管機關為市府,執行機關為民政處。原自治條例規定年滿20歲、在基隆繼續居住6個月以上市民得為公投提案人、連署人及投票人,修正條文將20歲改成18歲。
提案議員說,公民投票法提案人數已從最近一次總統選舉人總人數,5‰以上降為萬分之一以上,連署人數也從5%以上降到1.5%以上。基隆市公投自治條例規定提案、連署人數,仍為最近一次市長選舉人總人數5‰、5%以上,應比照母法下修,草案內容分別降為3‰、1.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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