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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藍議員遭爆論文「抄好抄滿」 李雅靜反擊烏龍爆料

促轉會前副研究員吳佩蓉曾舉報高雄市議員李眉蓁碩士論文涉抄襲,中山大學因此撤銷學位,昨天深夜再度指控同為國民黨籍議員李雅靜的中山大學公共事務管理研究所論文抄襲程度不下於李眉蓁,抄襲源頭來自指導教授汪明生著作。李雅靜發聲明駁斥吳的說法是「烏龍爆料、不實指控」,強調符合著作權法規範。
李眉蓁身陷論文抄襲風暴時,吳佩蓉曾批評李雅靜找不具任何學術背景的前議長許崑源和前立委侯彩鳳擔任口試委員,並質疑相關內容。昨晚近10點,呂將論文比對結果放上臉書,並指稱,李雅靜的嚴重程度不下於李眉蓁,抄襲源頭,絕大多數都來自指導教授汪明生的著作(專書、論文與研究計畫)、新聞報導與中國的網站內容,「幾乎一字不改,整段抄好抄滿」。
吳說,李眉蓁的指導教授林德昌或許看不出她抄了童振源和雷政儒的文章,但著作等身的汪明生(李雅靜指導教授),豈看不出李雅靜大抄特抄自己的著作?而且還包括了汪當時尚未出版的書稿和結案報告。
吳進一步指控,李雅靜從第一章開始,幾乎每一頁都是大幅度整段抄襲,尚未進行詳細比對的第三章,內容應該也多半取自汪明生及其師門弟子的著作,校方應啟動調查,若查證屬實,質疑李是否應向社會致歉及請辭負責。
高雄市議員李雅靜反駁,服務處四大聲明內容如下。
1、烏龍爆料、不實指控!
2、著作權法第八條規定:「二人以上共同完成之著作,其各人之創作,不能分離利用者,為共同著作。」
3、依據著作權法第八條規定,若學生撰寫研究論文時,指導教授不僅作大綱修正、方向指引、資料或意見之提供,甚至實際參與文字表達撰寫,其間不能分離利用者,則應係教授與學生之共同著作,其著作人為教授與學生二人。
4、議員論文發表於101年8月,而汪教授「公共價值與跨域治理」書籍出版於102年1月,何來抄襲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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