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快評】只管外公外婆、不管外甥?正名半吊子

教育部辭典註記外公、外婆詞條也可稱為祖父母風波至今不斷,報刊天天有讀者投書。客觀來說,內外之別確實標誌台灣父系社會以男性為中心傳統,試圖從稱呼去除框架,有其正面意義;只是為何主事者只管來自直系親屬的外公婆,不管旁系的外甥、女,成了半吊子正名,減損除「外」的正當完整性。
過去在台灣,若以國語稱呼媽媽的父母時,都是稱「外公、外婆」,或寫作「外祖父、外祖母」。一般人對此習以為常,不覺得稱「外」就表示情感距離較遠,但深究起來,正如性別團體指出,在家族正式場合排序中,許多家庭確實會將「外」系成員列得較後面,以父系家族「內」優先,顯出內外之別。
雖說台灣身為華人社會,本來就是以父系傳承為主的父系社會,但21世紀後隨著性別平權意識進步,民法已修法為父母可約定小孩從父姓或母姓,顛覆父系傳統。根據內政部數據,台灣從母姓比率已從2013年的1.69%,增加為2017年的4.75%,光以此觀之,確實就不宜見母系就斷定為「外」。
再者,從性別平權角度,不論孩子從父姓或母姓,都有雙方血脈,平等稱雙方父母都為「祖父母」,不再強調誰是「外」,或許還能平息些事端。如此就算有天,台灣從母姓者多於男性,男方也無須憂憤被稱為「外」。
然而教育部和立委大張旗鼓稱為外公外婆等「正名」,在辭典加註也可稱祖父祖母,並將外孫、外孫女也加註「亦稱孫子、孫女」時,卻遺忘了同為「外」系統稱呼的「外甥、外甥女」。如此只管家族中的直系親屬,不管女性的旁系親屬,暴露主事者心中顯然也有正名的優先順序與分類。
依照國語系統的親屬稱呼,外甥、外甥女是稱姊妹的孩子。這和稱呼兄弟的孩子「侄子、侄女」相比,很明顯是將姊妹的孩子視為外、兄弟的孩子視為內。然而正如不論對待祖父祖母或外公外婆,家族親情本應同等濃厚,這也是教育部為外公外婆正名的依據;為何當面對姊妹而非兄弟的小孩,就理所當然是「外」?
更重要的,這暴露出主事者行事思考的粗疏草率與欠缺系統規畫。如果主事者真心從性別平權出發,為何只想到最容易引發關注的外公外婆、外孫外孫女,忘卻同是家族系統的外甥、外甥女?如此只從最容易製造話題的哏出發,忽略整個家族系統的思考,悲哀地呈現教育部慣常的便宜行事、思考不足。
台灣當代年輕人少婚少生,不少家族因此普遍可見一個小孩多方來疼,不論是來自孩子母方手足的阿姨、舅舅,或來自孩子父方手足的姑姑、叔伯、情感都同等濃厚。當外公外婆、外孫外孫女已加註正名,教育部乃至立委等都不該再獨漏外甥、外甥女,為德不卒外,恐怕也暴露內心深處仍只關注封建的直系傳承,忽略旁系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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