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刑責攻防!法務部提案 初犯刑度提高到3年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續審刑法酒駕相關修法,繼前天未達共識後,法務部今天提出最新修法版本,包含提高初犯刑度,酒精濃度達到0.25毫升、血液酒精濃度達0.05以上,刑度從2年提高到3年以下有期徒刑;再犯年限及刑責,從5年修正到10年,並增訂得併科100萬至300萬元罰金。
但針對初犯致人死傷是否調高、共乘如何罰等,仍待議。
酒駕致死頻傳,朝野立委提出14個刑法修正草案,日前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審議時,司法院、法務部都提出異議,認為有違罪行相當與比例原則,雙方未達共識;前天再審仍無共識,召委葉毓蘭排定今天續審。
法務部日前統計,本月6日至14日止,各地檢署從嚴審核酒駕不准易科罰金經發監執行者共67人。法務部次長蔡碧仲今天說,截至目前已經達到166人;依法嚴審假釋有106件、許可假釋30件、不准假釋76件,駁回率7成。強力執行酒駕裁罰已有2251件,新台幣4373萬元。
蔡碧仲說,老百姓的呼應、立委的建議,都符合一般國民的感情,但法務部除了公共安全之外,更重視的是被害人。實務上,法官本來就有彈性,「3年以上」未必要判3年,但若斟酌被害人能得到巨額賠款,可以有緩刑設計,都是精細設計。
前天審查時,立委洪孟楷整理法務部需回應四大面向,包括「初犯刑責」、「累犯年限及刑責」、「沒入車輛的處罰」、「共乘者的處罰」。
法務部今天提出書面報告,初犯刑責從現行刑度「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20萬元以下罰金」,提高到「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萬元以下罰金」。
再犯年限及刑責,再犯年限從「5年內」再犯而致人於死,處無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致傷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5年內」修正到「10年內」,並增訂併科罰金,依照級距從100萬至300萬元。
針對沒收車輛部分,蔡碧仲表示,在現行刑法已有規定可沒收;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也有「沒入」規定。至於共乘者,道交條例已將同車乘客罰鍰,修正到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若要提高到刑法,「幫助教唆」可已刑法29條、30條適用,「純屬證據搜集的問題」。
立委黃世杰認為,酒駕刑度已不斷提高,近5年總案件數也在下降,預防功能有彰顯。
立委洪孟楷則認為,法務部今天雖有具體說明,但「重罰、重懲也許沒辦法還受難者家屬撫慰的心靈,卻也不能縱容酒駕一而再的犯行」,認為沒收、共乘處罰配套反而無具體說明。他主張結合法務部2020年修法版本,提高10年再犯致死,修正為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要求共乘同步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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