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視法修正草案預告 公視董事:贊同下修任命門檻

文化部昨預告公共電視法修正草案,引發外界質疑。公視董事認為下修審查委員會同意門檻,有助於董事順利產生,能為公視營運解套,至於由行政院長指定董事長人選,有董事認同,也有董事存疑,覺得應交由社會公開辯論。
公視法修正草案內容包括放寬政府捐贈公視基金會經費的上限限制;現任董事17人至21人降至11人至15;董監事審查委員會從四分之三以上同意門檻降為三分之二;行政院提名董事時,應指定一人為董事長;業務範圍新增國際傳播服務及交流、多元族群及區域需求之傳播服務。
公視董事會今下午召開,但僅宣布文化部已預告公視法修正草案,並未進入實質討論,預計留待下次董事會時再交換意見。
公視董事邱家宜受訪時表示,先前社會各界已討論過公視法修法,公視董事會也曾提出修正版本,這次的修法方向在預料之中,她認為,「只要有進展,都是好事」,尤其是放寬政府捐贈公視基金會經費的規定,是公視迫切需要的事。
至於下修公視董事人數、審查委員會同意門檻,邱家宜表示,先前門檻確實太高,導致第5屆到第7屆董事都難產,她所任的第6屆董事會至今延任近兩年,「太離譜了!」
她進一步指出,董事遲遲無法順利產生,對公廣集團運作影響很大,由於延任董事早已超出法定任期,僅屬於看守性質,在正當性不足的情況下,不適合作出重大決策;公視董事吳瑪悧也贊同應下修門檻,吳瑪悧說,這屆董事勉強延任,但根本無法做重大決策,對公視營運很傷,這件事一定要解決。
對於修法後將由行政院長指定公視董事長人選,邱家宜說,董事會組成應是完整陣容,過去董事人選遭審查委員東刪西刪,甚至把本來最有機會當董事長的人刪掉,未來若有明確的董事長人選,更像一整個團隊概念,或許可帶來夾帶其它董事過關的效果。
但她不諱言,過去提名董事人選時,都是先佈暗樁,選定幾個可能的董事長人選,未來董事長人選提前曝光,浮上檯面,可能在審查階段會發生整組董事會都被否決掉的窘境。
吳瑪悧則表示,她沒有既定立場,但由行政院長指定董事長「確實聽起來不那麼好」,應交由社會各界公開討論。她認為,理想面上,公視董事長應由董事互相推舉,但就實務面來看,無法否認由黨政關係良好的人擔任董事長,將有助於募款、遊說,對公視爭取經費更有利。
除此之外,修正版本也新增國際傳播服務及交流業務,遭質疑是為公視承接國際影音平台開巧門,邱家宜表示「不是開巧門,應該是開大門才對」,她解釋,公視目前就有在做國際傳播,修法只是讓公視執行國際傳播業務更具法源依據。
邱家宜強調,國際傳播不等於國際宣傳,若在公視法架構下,以公視具備獨立、不受政黨介入的特性,更適合做國際傳播,未來若公視可以承接國際影音平台當然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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