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test
0:00 /
0:00
陳學聖投完票臉書宣傳「罷王」 緊急修改文章

今天是桃園市議員王浩宇罷免投票日,國民黨前立委陳學聖今天下午完成投票,但被網友發現他投完票後在臉書發文表態,自己投下罷王一票,並鼓勵大家都出來投票,此舉有違反選罷法嫌疑,最高可罰500萬元。陳學聖稍早已經修改文章,記者致電求證,陳說有人善意提醒,他已經修改,若中選會要查,他也沒關係,就依法處理。
依公職選罷法第56條規定,政黨及任何人,不得於投票日從事競選、助選或罷免活動;若違反該條規定,依同法第110條規定,可以處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桃園市選委會指出,中選會已接獲民眾檢舉,之後應會立案,交由桃市選委會查察。
陳學聖今天下午2點多,在個人臉書貼文提到罷王口號,並呼籲民眾要出來投票罷王,發文後沒多久已經修改文章,改為「下午投下一票!請踴躍出來投票!」但從臉書編輯紀錄來看,仍可看到原始發文。
陳學聖解釋,自己下午2點投完票後,因希望鼓勵大家都來投票,所以就在臉書貼文,由於有朋友善意提醒,已經稍微修正,應該是還好,若中選會有接獲檢舉,就依法處理認定,沒有關係。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