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酒案不降反升?水保官員懲處 陳吉仲改稱平調

農委會水土保持局台中分局官員涉貪案,本報昨天報導台北、台中分局長因督導不周遭懲處調職,但疑似不降反升,引發外界譁然。農委會主委陳吉仲昨在立院受訪時原駁斥「特定媒體完全不符事實」,對記者追問「十至十一職等」變「單列十一職等」不是升職嗎,陳充耳不聞;直到下午立委曾銘宗、林奕華質詢時,才鬆口「是平調」。
針對涉貪案,除了水保局八名涉貪人員遭調職,台中分局前後任局長也遭調職,但根據本報調查,兩人從十至十一職等「分局長」調回總局擔任十一職等「組長」,職務列等不降反升,引發質疑。
昨天不只在野黨,執政黨立委也連番質詢水保局涉貪案,陳吉仲先是答非所問「八名涉貪人員遭調職」,在立委追問下,才稱水保局陞遷慣例是「先當組長、再當分局長」,駁斥「報導不實」。水保局也發出新聞稿,稱組長只是機關內幕僚,分局長調任組長是處分而非升官。但按政府組織編制,組長是主管而非如簡任技正等非主管職的幕僚。行政院發言人丁怡銘也在受訪稱,農委會慣例是擔任過組長才能調任分局長,實質上是「降調處分」。
下午曾銘宗質詢強調,職級列等「十至十一職等」變「十一職等」不是升官嗎?農委會人事室主任說「是適當職務調整」,追問後,陳吉仲才鬆口「是平調」。
立委林奕華直言,陳吉仲稱先當組長、再當分局長是「慣例」,但她詢問農委會內部並非如此,如此調整如果不是平調就是升官,「更不用說是降職」,且組長還可以管到分局長。陳吉仲回應,農糧署、漁業署、林務局,慣例都是如此。
不過,根據記者查證,農糧署、漁業署、林務局,局署內組長、分局長、分處長,都是「單列十一職等」,兩者職務列等相同,互調是為增加職務歷練,無關升降。只有水保局的分局長是「十至十一職等」,比總局組長職務列等低。
至於全台野溪整治水泥化爭議不斷,本報日前調查發現,工程會「金質獎」、農委會「優良農建工程獎」長期偏重工程、生態指標不足,成為關鍵因素之一,農委會宣稱資訊公開,但不願公布評委名單。
立委陳椒華昨天在立院交委會質詢工程會主委吳澤成要求改善,吳允諾將檢討強化生態專長評委。陳椒華在經委會質詢陳吉仲,陳吉仲表示已有調整評委名單,他也樂意完整公開。但直至昨天下班,農委會仍未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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