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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昨發函各校 營養午餐一律採用國產豬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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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英文總統昨開放美豬進口,全國家長教育志工聯盟理事長吳福濱呼籲,教育部應做出明確規範,讓中小學營養午餐都採用島內豬肉。教育部承諾,學校營養師會本於專業,開立菜單以國產肉品為主,少用加工品。教育部也會請各縣市政府配合肉品來源的標示落實執行。
教育部表示,昨天已函請各級學校供應膳食,一律採用國內在地豬肉、牛肉等生鮮食材,且依學校衛生法規定,以加強學生在地食農教育,了解食材來源,理解在地食材與飲食文化。
教育部說,依據學校衛生法第23條第3項規定,學校供應膳食,食材應優先採用中央農業主管機關認證的在地優良農業產品。中央政府2017年開始也透過補助地方政府推動學校午餐採用國產可追溯生鮮食材(三章一Q),補助學校午餐每人每餐3.5元,並自107學年度全面實施,以落實採用具國產生鮮豬肉追溯標章的生鮮畜產品,因此,目前餐費足夠採用國產豬肉。
另依「學校外訂盒(桶)餐採購契約(參考範本)」第34條規定,肉類應優先採用具CAS台灣優良農產品標章,或產銷履歷農產品(TAP)標章,或國產生鮮豬肉追溯的產品。
再依「學校餐廳廚房員生消費合作社衛生管理辦法」規定,學校供應餐食者,應由學校或供應商應到午餐平台登載食品相關資訊,包括食材原料、品名、供應商等。因此學校午餐使用食材均應依規定登錄,使食材資訊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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