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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轉換為政黨遭發函 婦聯會聲請停止執行今被駁回

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因沒有在法定期限內轉換成政黨,被內政部去年12月發函要求在4個月內完成轉換為政黨程序,若屆期未辦理,內政部將依規定廢止政治團體」的立案,婦聯會不服除提起訴願外,另聲請停止執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天裁定駁回婦聯會聲請,可抗告。
北高行指出,內政部處分沒有涉及婦聯會「政治團體」立案是否遭廢止,婦聯會的團體存續自由並未因此受侵害,也未見有對婦聯會的內部事務參與或外部活動自由有產生不當影響;原處分縱使涉及對婦聯會續為政治團體有所干涉,基於婦聯會已向衛生福利部申請設立與慈惠公益等相關的財團法人並經審核中,依婦聯會自稱的過往運作暨目前真意的實踐等事證,難認原處分對婦聯會的結社自由、因此得展現的言論暨意見表達自由等,有造成難於回復的損害。
北高行認為,內政部處分沒有損害婦聯會財產權,也沒有為公益而須停止執行的必要,且內政部作成原處分前,婦聯會依政黨法規定已有2年的修正期間可資援用,原處分的規制內容並不足以構成急迫情事,因此婦聯會的聲請與法定要件不符,不應准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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