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余天爭取修正地方制度法 讓村里長領薪
新北市府力推行動里鄰長,民進黨立委余天則表示要提出地方制度法第61條條文修正案,讓村里長「無給職改為有待遇」。他指行政院長蘇貞昌,與內政部長徐國勇都認同,後續還會繼續爭取村里長權益。
余天表示,目前地方制度法將村里長定義為榮譽公職人員,為無給職,「僅有」村里長事務補助費,因此他近期在立法院施政總質詢為村里長請命,希望政府重視村里長權益,修正地方制度法第61條。
他表示,村里長辛苦卻是無給職,僅有每月4萬5千元事務補助費與健檢、意外傷害與死亡保險。缺乏薪資所得證明,很多村里長到遇到信用審核時無法申請貸款,但村里長平時兼具行政與民意溝通角色,工作事項多達94項,包括6項核發證明、88項中央法規要求村里長協助工作如推動環境綠美化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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