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民會:傳統領域私有地問題 將於土海法處理
針對原住民族民族議會聯合行動等團體,上午於立法院召開之「原住民族土地範圍劃設辦法各政黨立場公布」記者會的訴求,原民會表示,為體現部落或民族自主劃設傳統領域土地之精神,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範圍土地劃設辦法第4條第2項規定「部落或民族得自組劃設小組」,已明訂部落或民族得自組劃設小組辦理劃設作業,行政機關僅作為從旁協助之角色,現行劃設辦法之規定與該原民團體之訴求應屬一致。
原民會表示,日前總統府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下稱原轉會)第1次委員會議中,召集人蔡總統在結論中已表示,「原轉會未來的任務,會針對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的立法方向,持續進行討論,經過充分的溝通和理解,用法律的位階,完整確認原住民族土地的處理方式」。
原民會指出,蔡總統明確指出要考量法律授權明確性及現實社會衝擊等因素,政策上已確立分階段處理之方向。因此,有關傳統領域所涉私有地問題,未來將在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中充分討論,凝聚各界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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