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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帽充當安全帽 男子受檢竟查出身背7通緝

陳姓男子昨天與同事共騎機車雙載,未依規定配戴安全帽,把工程安全帽當安全帽戴著騎機車,遭警方攔查。沒想到員警一查身分時,竟發現他涉7處地檢署及地方法院發布通緝的通緝犯,當場依法逮捕送辦。
楠梓警分局表示,昨天上午8時許員警執行巡邏勤務,行經高雄市楠梓區後勁南路與後勁西路口時,發現陳姓男子(34歲)與同事共騎機車,2人都未依規定配戴具合格標章的安全帽,立即上前攔查。
員警依法要求陳姓男子出示身分證件,準備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單告發,他先支吾其詞,後來員警查詢身分資料,竟發現陳男涉妨害自由、洗錢、家暴等7案,遭彰化、雲林、嘉義、台南、橋頭等地檢署及地方法院發布通緝,立即逮捕他帶返派出所,警詢後,將他解送歸案。
楠梓警分局呼籲,民眾若因刑事案件遭起訴或判刑,應依地檢署或法院通知於期限內到案,切勿心存僥倖逃避司法程序,若遭發布通緝,終將被執法人員查獲歸案。警方也將持續強化查緝不法工作,維護社會治安與市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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