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行動/自稱幣商 詐團洗錢難查難起訴
假投資詐騙去年創新高,詐騙集團常以虛擬貨幣洗錢,警方追查困難。政府近期將對人頭帳戶限制功能,官警研判詐團將加速朝虛幣洗錢,未來詐欺及洗錢防制挑戰更大。
詐團常謊稱投資股票、期貨、外匯、基金、虛擬貨幣等,指示被害人面交現金,或匯款至詐團操控人頭帳戶,經多層轉帳,再派車手領出或匯款至境外虛幣交易所綁定銀行帳戶買泰達幣等虛擬幣。
有詐團直接要求被害人透過境內交易所開設電子錢包,購買虛幣轉到詐團錢包,還有詐團經營實體店面,宣稱是交易所,要被害人到店內交付現金買幣。
警方檢視網路公開帳本,僅知悉錢包地址、金流,無法得知使用者,追不到贓款及幕後罪犯;犯嫌被查獲常自稱幣商,指正當交易虛幣,不知是詐欺贓款,檢警難證明涉案,起訴率低。
台南玉井警分局偵查佐于弘倫曾與檢方配合偵辦多起虛擬貨幣詐團案,他認為,掌握幣流、金流及鑑定證物是關鍵。
他說,虛擬貨幣幣流追查不易,國外設立專法管理,國內卻付之闕如。尤其不少幣商鑽漏洞,與買家自定買賣契約,藉此避險,實際上卻以投資虛擬幣為幌行騙,相關單位稍有不察縱放,詐團成員吃到甜頭,「吃好道相報」,歪風更盛。
他表示,虛擬貨幣形同最佳洗錢管道,檢警追查金流、幣流,耗時又費力,好不容易追到「下車點」,最後交易點在境外,徒勞無功。他認為當下詐團手法十件有八件涉及虛擬幣,司法單位未能精進、升級,連專有名詞都搞不清楚,遑論追訴定罪。
金管會說,去年九月已提出「管理虛擬資產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VASP)指導原則」,檢查局並主動在去年底完成多家虛擬貨幣交易平台業者金融檢查,目前正在研議是否成立「專法」來管理虛擬貨幣,預計今年第三季出爐。
金管會也坦言,很多虛幣貨幣業者不法案件,都是非法幣商或詐團成立的假幣商,並非金管會納管合法業者,民眾仍要辨識幣商是否具合法身分,為自身權益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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