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台灣好事/綜合所得大減稅 500萬申報戶受益
談及2018年的好事,綜合所得稅大減稅算上一個,各項扣除額的減稅利益近450億元。初步估算,社會新鮮人年薪40.8萬元、雙薪家庭年薪81.6萬元、雙薪四口之家年薪123.2萬元(扶養二名5歲以下子女),明年報稅時都繳不到綜所稅,減稅受益申報戶超過500萬戶。
年初立法院三讀通過「所得稅制優化方案」,大幅調高2018年綜所稅四大扣除額,包括標準扣除額、學前幼兒特別扣除額、薪資所得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年底,財政部又送了個減稅紅包,提高108年每人基本生活費,修改計算公式,讓更多申報戶可適用基本生活費差額。
物價上漲薪水不漲的年代,今年通過生效的「所得稅制優化」措施提供減稅優惠,讓民眾減輕荷包負擔。其中,綜所稅標扣額由每人9萬元提高為12萬元、薪扣額及身心障礙扣除額均由12.8萬元提高至20萬元,增幅達33%~56%,受益戶數542萬戶。
至於幼兒學前扣除額則由未滿5歲子女每人2.5萬元大幅提高至12萬元,並不限定適用人數,減輕民眾養兒育女負擔,鼓勵生育。
此外,財政部12月26日公告修正「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施行細則,除了每人基本生活費自16.6萬元提高至17.1萬元,也修改基本生活費差額計算公式,拿掉薪扣額減項,讓更多申報戶有基本生活費差額這項扣除額,估計多達177萬戶受惠,扶養人口數越多的家庭可扣除總額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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