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聖紘/最難的就是面對自己的雙重標準──《愛為何使生物滅絕》推薦序

書名:《愛為何使生物滅絕》
作者:彼得.克里斯蒂(Peter Christie)
出版社:貓頭鷹/城邦文化 
出版時間:2021年11月11日
書名:《愛為何使生物滅絕》
作者:彼得.克里斯蒂(Peter Christie)
出版社:貓頭鷹/城邦文化
出版時間:2021年11月11日

文/顏聖紘(中山大學生物科學系副教授)

最難的就是面對自己的雙重標準

直接說結論,如果你喜歡、喜歡野生動物、關切生態保育、支持動物福利,也憂心寵物與野生動物的衝突,那麼你一定要讀這本書,因為這本書把所有的問題娓娓道來,沒有控訴也沒有咒罵,也沒有要你選邊站。大家應該會有耐心看完看懂,並理解所有的觀點。

雖然我的研究領域不真的聚焦在動物福利,但因為這些年有部份的研究精力擺在野生動物的貿易監測與管理上,所以我不只接觸了幾乎所有可能在寵物市場(以及其它商業用途)流通的物種、相關社群、學者專家、以及政府相關單位。在研究與分析議題的過程中我們發現,不同社群的人們對待動物的態度差異所引起的衝突是非常多元的。

或許你曾經聽說過流浪動物權益團體和野生動物保育團體之間的爭執,例如「流浪動物不應該被餵養,應該被收容以免繼續在外傷害野生動物」。或者也有人主張「流浪動物應該被餵食,才不會去傷害野生動物,或者變得能信任人類,使之有可能被救援與收容」。乍聽之下好像都有道理對不對?但是實際上的問題比這兩造的衝突還大得多。

有些人主張人類不應該圈養甚至是接觸任何野生動物,因為人類對野生動物的禁錮會危害牠們的生命、傷害牠們的族群,還會危害棲地環境,造成動物的滅絕。這類相對極端的主張者為了讓自己的主張看來有道德高度,因此有時也會成為絕對的素食者以鞏固其「不傷害任何動物」的道德訴求。然而當我們對生物對外在環境的感知了解得更多,對非動物生物回應刺激的理解更多,甚至放寬了「行為」的定義時,這類「什麼都不要碰,也希望大家都不要消耗任何自然資源」的過高陳義就會變得過份孤高而不可行。

然而有些人則主張人類可以利用生物資源,但是對於食用(或毛皮、使役等)經濟動物、寵物,與野生動物有著完全不同且界限模糊的態度。例如一邊欣賞活蝦活魚幾吃的烹調技巧,二方面疼愛自己的小狗,但三方面又覺得獵殺知名珍稀動物很殘酷。

(圖/Unsplash)

還有一些人則主張所有生物資源都可利用、可接觸、可圈養,無論是任何用途,其最高指導原則就是永續性與顧及動物福利,然動物福利的實踐與操作則需要基於科學證據與實務,而非情感上的依附與取捨。

大家認為是哪一類人最多呢?很可能是上述的第二類。第二類人的各種主張被分別擺在不同場域,例如餐廳吃活蝦、家裏養小狗、在社群網路上為獵殺長頸鹿掉淚或按怒,都是合理的。但是當公部門要制定法律與政策來維護生態保育與動物福利時,那個原則和細節應該要聽誰的?是現下社會中某群聲量大的群眾的情感訴求?是科學家的建言?還是各類NGO的倡議主張?

事實上就算在各種動物愛好者的社群內也有各種衝突。好比說喜歡鳥的人就分為愛拍鳥而不養鳥,以及愛養鳥但不拍鳥的。愛拍鳥的呢,又分為討厭誘拍與認為誘拍無所謂的。愛養鳥的人呢,又分為養鳥應養在大鳥籠、養鳥可養在小鳥籠、養一養可以煮來吃,或是養鳥純粹是營利事業這樣的差異。再說到魚,有人認為魚類就是食物,所以為什麼還要顧及魚類的保育還是動物福利?網上不都說魚類記憶不超過幾秒嗎?牠們怎麼可能會有複雜情感和高智能?有意思的是,許許多多的觀賞魚,尤其是中大型魚類在原產國都是食用魚。這就好比虱目魚被小心翼翼地被運送到歐洲去養在大型水族館,是一樣的道理。若我們在歐洲的水族館中看到成群的虱目魚游泳,究竟會對其體型之美發出讚歎之聲,或希望水族館能當場提供虱目魚大餐來招攬觀光客?再說到昆蟲,對某些昆蟲愛好者來說,昆蟲就是寵物,但是對爬蟲愛好者來說,昆蟲都是寵物的食物。所以對待昆蟲當然就不必「太好」,反正牠註定會死?

所以人類之所以會親近與接觸各種動物的原因是非常多元的,絕對不會只有近觀(寵物)或遠觀(自然觀察),還有我們利用自然資源的各種需求與欲望。在這種情況之下人類究竟要對哪一種動物比較好?比較在意哪一種動物?就絕對會受到時代思維、社會氛圍、當代論述、科學發展、和某些動物在特定社會中所扮演的角色而定。也就是說這本身就是跨越時空與文化的議題,也因此我們很難使用某一個社會所發展出來的論述來宣稱其「普世性」,進而指導所有的人類社群應該怎麼同時實踐動物福利與野生動物保育。尤其當野生動物愈來愈容易因為各種需求快速進入人類社會、愈來愈容易被馴化與改造(例如分子育種),但馴養動物又愈來愈容易因為人類的不小心與蓄意而再度進入城市或野地繁衍,然後變成令人頭痛的入侵種或危險動物,甚至成為致命疾病散播的根源。

(圖/Unsplash)

環顧整個出版市場上談論人類與動物關係、談論人類如何在情感上依附寵物、談論人類如何傷害野生動物的書真的很多很多,但是能夠揭露與分析這些議題之間的衝突,並且提出調合衝突建議的著作卻非常少。

人類因對動物的愛或需求而圈養、改變與占有動物具有長期的歷史,然後人類對各種圈養動物、馴化動物、與野生動物有著難以自圓其說的雙重標準態度實在是令人尷尬。我們每個人對各種動物都有自己的偏好與偏見,但是政策與法律卻不應該服務聲量較大群眾的偏好。因此透過此書,我們可以明瞭與面對這樣的偏好與偏見,並透視動物福利與生態保育因為「愛」而所帶來的問題。我想這的確是讓人類社會更接近善待與面對其它動物的重要一步。

●本文摘自 社 出版之《愛為何使生物滅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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