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大拇指」歌頌自由!窺視便車文化與嬉皮世代的交會

書名:《搭便車不是一件隨機的事情》
作者:李易安
出版社:聯經出版
出版時間:2021年8月5日
書名:《搭便車不是一件隨機的事情》
作者:李易安
出版社:聯經出版
出版時間:2021年8月5日

在不搭便車就渾身不舒服的5年時光裡,作者李易安搭了總計135趟便車,足跡橫跨南美、歐洲、中亞,移動了3萬5千6百公里。

《搭便車不是一件隨機的事》這本書,裝載了他不斷移動的冒險歲月。更從這些旅途中,衍伸出了對「搭便車」本身根源的興趣,就讓我們跟著這篇文章,回到便車文化風行的一九六〇年代!(編按)

文/李易安

除了出於經濟因素的搭便車之外,另一種承載更複雜動機的搭便車行為也開始日漸茁壯。在汽車逐漸普及、美國經濟快速成長的背景之下,搭便車逐漸發展成美國年輕人的壯遊方式,被想像成對既存秩序表達不滿、從中逃離的途徑,甚至成為政治活躍的青年們串連移動、集結至華府抗議的交通方式。

搭便車由此逐漸染上叛逆自由的文化意義,反映出一九五〇年代「垮掉的一代」(Beat Generation)對現代性秩序的厭倦與質疑,以及一九六〇年代嬉皮士(hippie)的理想主義浪潮和反戰訴求。在這個脈絡中,搭便車作為一種帶有反抗主流邏輯的文化符號,也開始在文學、文本的散布之下被浪漫化,並逐漸成為搭便車次文化群體的認同標誌原型。

這個時期對便車文化進行描寫的文學作品,最具代表性的莫過於傑克.凱魯亞克(Jack Kerouac)的《在路上》(On the Road)。在這篇小說之中,凱魯亞克以自己的經歷為基礎,細膩地描繪這群被視為代表「垮掉的一代」形象的人物:他們散漫、不追求明確目的、不受世俗價值拘束,而且愛好冒險。在這個時期,搭便車的文化意義帶有自由樂觀的色彩,和《憤怒的葡萄》之中角色們無助的面容形成了強烈對比。

然而冷戰時期的美國政府,其實並不樂見年輕人的搭便車文化連結上冒險、自由、公民權利等概念,對於便車次文化強化社群感的潛能也有所顧慮,尤其搭便車還讓這些叛逆青年的行蹤動向變得更難掌握捉摸。或許是因為這些原因,從一九六〇年代末開始美國聯邦調查局(Federal Bureau of Investigation, FBI)便與保險公司聯手進行了一系列的宣傳,將搭便車與犯罪事件連結在一起,某些州甚至明文立法禁止搭便車。這些制度內外、有意或無心的裡應外合,加上新聞媒體不斷渲染和搭便車有關的殺人事件,使得美國境內的搭便車風氣開始出現了衰退的現象。

(圖/Unsplash)

有些研究群眾運動與社會變革的學者認為,殺人事件和媒體的推波助瀾只是搭便車文化衰退的表面原因;真正導致搭便車遭汙名化的關鍵,其實是一九五〇年代以後自用小汽車在美國的日漸普及,使得無車的人開始和無家可歸的人一樣,被視為可疑的、不正常的「異類」或「危險分子」。這個觀點,似乎也從另一個方向解釋了為何在那些經濟發展程度和汽車普及率都比較低的國家,出於日常通勤動機的搭便車會比較容易被接受,因為在那些地方,沒有車一點都沒什麼好奇怪的。

然而不論是搭便車的不確定性,或者是出於其他因素而被附加的高風險形象,都反而讓叛逆的年輕人更加躍躍欲試。因此儘管在美國搭便車已經愈來愈困難,但搭便車作為一種對抗主流敘事、追尋自我途徑的形象,不但沒有因為如此而減損,反而還更加鞏固。換句話說,搭便車遭到汙名化的現象,反而也加強了搭便車的浪漫形象,導致今日關於搭便車的浪漫論述,在很大程度上仍是承襲自一九六〇年代的遺產。

於一九九〇年代後半竄紅的美國流行樂團年輕歲月(Green Day),曾經發表過〈搭趟便車〉(Hitchin' A Ride)這首歌曲,歌詞直白淺顯,又有點沒頭沒腦。那首歌的開頭是這樣的:

嘿先生,你要往哪裡去?

你在趕時間嗎?

我需要一趟便車,參加快樂時光。

他說,喔不。

你會為烈酒停車嗎?

我也需要休息一下。

我們似乎能在此看到「垮掉的一代」的影子:酒精、派對與年輕人,有點老掉牙地並置在一起,在結合搭便車的橋段之後化合成一幅享樂主義的圖像。

然而有些作品關於搭便車的描述卻沒有這麼無憂無慮。改編自真實故事、票房亮眼的電影《阿拉斯加之死》(Into the Wild ),描述一個剛從名校畢業、有著大好職涯前程的年輕男子的故事。他對既有的體制和俗世感到懷疑,因此決定拋下一切,踏上「追尋自我」的旅程。汽車拋錨之後,男主角開始在路邊伸出拇指,用搭便車的方式前往人生旅程的終點。搭便車在這部電影中不但成為「追尋人生意義的取徑」,同時也牽連上對世俗價值和資本邏輯的質疑與批判,似乎又是來自一九六.年代的回聲。

除了這些帶著個人主義調性的論述之外,搭便車也偶爾會嫁接上積極的政治訴求。

英國著名的搖滾樂團「平克佛洛伊德」(Pink Floyd)於一九九五年解散後,主唱羅傑.沃特斯(Roger Waters)在樂壇上仍然活躍,並於二〇〇四年發表了〈離開貝魯特〉(Leaving Beirut)這首歌。

每次演唱這首歌之前,沃特斯必會提及他寫下這首歌的緣由。他在十七歲時曾和朋友開車從英國出發,橫越歐陸進行一場公路旅行。抵達黎巴嫩後,沃特斯因故失去了汽車,必須獨自搭便車回英國。離開黎巴嫩首都貝魯特的第一晚,他便遇上了好心的計程車

司機載他一程,而同車的乘客甚至還主動邀請他回家用餐、過夜休息。他用詩一般的歌詞描述讓他留宿的一家人,他們儘管生活拮据,卻仍將僅剩的食物與他分享,甚至把唯一的一張床讓給他睡。在演唱會上,這首歌往往還會搭配漫畫影像作為舞臺背景,煽情地描繪瘸腿的丈夫、佝僂的妻子,就連襁褓中的孩子也都只剩一隻眼睛,無法讓人不聯想到二十世紀以來在中東延燒未歇的戰火。

沃特斯創作這首歌時正值二〇〇三年美國出兵攻打。藉由這首歌,沃特斯將矛頭直指時任美國總統的小布希,以帶著近乎羞辱意味的歌詞指責他的出兵政策:

這些是我們應該轟炸的人民嗎?

你怎麼能確定他們想要傷害我們?

做這些是為了逞一時之快,還是為了懲罰犯罪?

這真的是我們想要征服的那座山嗎?

這條路很困難,而且很長

攔下那臺車,他不會拒你於車門之外的

噢~喬治呀,喬治

你小時候一定被德州的教育給搞壞(fucked up)了

在此,搭便車是沃特斯得以親身體驗當地人生活場景的契機,而這些「真實體驗」,也為他的指責控訴提供了充足的底氣。搭便車於是成為故事的引子,以沃特斯的經歷作依託,讓伊拉克反恐戰爭中被抹除消音的面孔顯影,也遙遙呼應了搭便車於一九六〇年代與反戰運動的淵源,強化他想透過歌曲傳達的訴求,由此反對英美出兵伊拉克的軍事行動。

●本文摘自《搭便車不是一件隨機的事情》

延伸閱讀:

穿梭公路冒險王:專訪李易安《搭便車不是一件隨機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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