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別人說「閉嘴!」 是一種權力不平等的言語暴力

(圖/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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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陳亭亘

缺乏自我表達權,或缺乏言論自由的社會,必然是一個充斥著「主流/非主流」「有資格/沒資格」「准說話/不准說話」的社會。這樣的區分會造成某些特殊的處境無法獲得理解、某些聲音無法被聽見。有權者可以迫使無權者吞下某些不和諧的雜音,好展現出某個一派祥和的一致樣貌;而弱勢者所遭遇的處境跟困難,則越來越難以得到理解,因為不允許談論、沒有人要聽、無法彼此交流、也沒有機會將這一切加以凝聚,進一步有所行動。

在《知識的不正義》中,英國哲學家米蘭達.弗里克嘗試描述知識的不正義,如何傷害了個人與社會。她提及知識不正義包含兩個層次的不正義,分別是證言不正義與詮釋不正義。前者就是人們系統性的偏見,導致我們認為某些人的話較不可信;後者則是人們誤判某件事情只有某個角度可以描述,因此認為某些說法不值一提,哪些人有資格解釋,但另外一些人的詮釋則不須理會。她描述:「證言不正義的例子就像是警察因為你是黑人而不予採信;詮釋不正義則可能是你遭受性騷擾,可是卻身處在仍然缺乏這個關鍵概念的文化中。」

這樣的情形會對非主流的弱勢族群、產生最嚴重且持久的影響,包含兒童、身心障礙者、女性、長照家屬、冤案無辜者、犯罪受害者、無家者等等。他們被視為非典型者,被排除討論的權力而缺乏聲音,時常陷入只能接受他人決定的處境。

縱使你不認為自己是非主流的弱勢族群,你的身上必然也有「不那麼標準」的經驗。那些經驗通常會持續地受到壓制,並且無法描述、無法整理、自然也無法流通跟自我接納。

來談談「閉嘴」之後發生的事

練習以自己的表達自己,是一個人在組織自我的過程裡必須發生的事。身為一個孩子,在還無法妥善自我描述的時候,會高度依賴成人擔任語言的鷹架,幫助我們理解自己身上的情緒、不舒服的挫折,並嘗試以自己的方式找到屬於自己的語言。

小時候,你曾玩過食物嗎?我常在餐廳看到暴怒的母親斥吼著話還說不好的孩子:「就叫你不能玩食物!你還玩食物!閉嘴!」然後展開各種對兒童而言是剝奪需求滿足的行動,孩子持續發出聲音抗議、漸漸地越來越大聲,然後母親擔憂吵到其他客人,也憤怒於孩子的不聽話,開始更生氣地說:「閉嘴!」「你再吵,我就打你!」運氣不好的孩子會被現場體罰,運氣好一點就被五花大綁架出去。

這樣的經驗應該在各處頻繁地發生著。你可能是一旁眉頭深鎖的顧客、可能是那個慌張失措的母親、更可能是被喝斥閉嘴的孩子。台灣的每一個孩子應該都聽過「囡仔人有耳無喙」或是「閉嘴」,不允許表達自己,甚至不允許抗議。唯一能做的就是「展現出大人期盼的行動」,而個人的需求跟情緒呢?抱歉,那可能沒有人在意。

在這樣的過程裡,有至少兩個以上的人被剝奪經驗表達:一個是孩子,他還沒有能力為自己辯護跟描述自己的經驗,無法準確地使用語言告訴大人:「玩食物可以讓我學習跟發展重要的能力。」他無法描述自己為什麼想玩、為什麼被阻止後自己會產生情緒、那個讓自己很不舒服的情緒究竟是什麼、自己為什麼這麼不舒服、自己可以怎麼解決這個不舒服?他不知道。然後,他的需求被剝奪了,也沒有人支持他去理解自己的情緒,更被要求「閉嘴」,連描述與憤怒都不行,只能配合著大人,展現乖孩子的形象。

第二個被剝奪經驗表達的人是母親。母親通常卡在「社會期待的良好形象」之中,擔憂孩子會吵到別人。沒有機會期待自己身邊的環境足夠友善包容,能允許孩子吵鬧;也沒有機會期待身邊的路人或朋友會伸出援手,幫忙瞭解孩子究竟發生什麼事,大家都一致期待「母親擔起母職教養的擔子,施以管控」。所以母親沒有機會描述自己遭遇的困境,不知道自己究竟為什麼總是感覺困窘,也不知道為什麼總是難以理解孩子,因此更難取得自己所需的資源。

一聲「閉嘴」的背後,是一系列的權力在運作。而權力流動的習慣,向來是往最弱勢的人欺壓、要求最弱勢的人吞下去。所以在這樣的例子裡,我們不難發現是孩子跟孤身的母親要承擔。一聲「閉嘴」的背後,是一個讓發話者困窘的權力互動結構。當發話者缺乏友善的支持,這樣的困窘必然會導致發話者向結構下層「更弱勢」的人施加權力,導致最弱勢者苦不堪言。

孩子無法描述與表達自己的需求和情緒,必須配合大人期盼展演出相應的行為舉止,大人就不需要進一步理解孩子的發展需求。同時,再搭配羞辱性的言詞,如:「你看你丟不丟臉,別人都在看你」,要求孩子試著接受不合理的剝奪跟誤解,並在這樣的過程裡逐漸習慣言語暴力。

「閉嘴」不僅僅只是閉上嘴而已,而是一系列權力運作產生的限制與資格剝奪。像是下面提到的三種限制:

•「輪不到你說話」:限制表達限制

個人表達的方法非常多,其中最常使用的句型就是:「閉嘴」「囡仔人有耳無喙」「我吃過的鹽比你吃過的米多」「輪不到你說話」,這些言語暴力的特徵都是透過隱而未顯的權力施展,要求對方放棄自我表達的權利,以便積極配合有權力者的意圖或行動。

聽到這種句型的時候,需要意識到其實是「權力」在說話,而不是真的把聽話者當作一個獨立的個體,想試著溝通或理解。在說話者沒有自我覺察的情境下使用這樣的句型,多半會是充滿權力濫用的「言語暴力」。

從聽話者的角度來說,假使常常發生這樣的情況,會導致他們「噤聲」。也就是無法以自己的方式表達、不能組織自己的想法。縱使想法不成熟,縱使充滿問題,那也是目前他們理解世界現狀,以自己的方式表達,並參與世界、理解自己、組織自己是誰,也被世界理解的權利。言語暴力的發生,會導致經驗無法流通,也會造成權力繼續集中在「能說話的人」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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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能這樣說話」:限制表達形式

除了「剝奪自我表達」,另一種常見的剝奪是「限制表達形式」,其中最常見的皆和性別與情緒相關。如「男孩不能哭」「女孩不能生氣」「你生氣也沒有用」等等。這類句型要求對方必須停止現在的表達方式,採取「被規定」的某種表達型態。

像是困窘的母親面對嚎啕大哭的孩子,只要求孩子好好說話、清楚表達自己的想法,卻不明白這樣的要求,對不理解自身情緒與感受,又未受到充分支持的孩子而言,是非常困難的事。因此,限制表達形式也是缺乏連結,且通常對個體沒有幫助的語言形式。其他例子像是:「你不能哭。」「這個時候要笑才乖。」「你這麼情緒化能不能好好工作啊?」等,都涉及片面的評價,並缺乏對於他人的理解或好奇。

個人的情緒或語言表達方式有個人獨特的脈絡,也是每個人跟世界互動獨有的方式。假使有人施加規範,認為「你不能以某種你特有的方式表達」,其實也等於扼殺這個人獨特的存在方式,並且意圖使對方成為別的樣子。

•「誰讓你覺得,你可以有這種需要」:限制需求

書名:《你說的是愛還是傷害:坦率擁抱真心的20個非暴力溝通練習》
作者:陳亭亘
出版社:今周刊出版
出版時間:2021年9月2日

限制表達的第三種言語暴力型態,就是在「我可以你不行」「我有資格你沒有」的不對等權力概念下,限制對方的需求。例如「我沒說你可以要之前,你不能要」「你不能要⋯⋯」「輪不到你有這種需要」,這些都否定了對方的需求。每個人都有自己身為人的需求,其中可能包含安全感、歸屬感、免於恐懼、跟人有連結等等。這些需求是每個人身為獨立的個體,都渴望獲得滿足的需要,並不會因為權力不對等而消滅了彼此的需求。

假使我們認為彼此是平等的,那麼我可以有的需要,你也可以有。縱使身處不同的權力位置,依然是能彼此尊重、彼此體諒需求的個體,我們能在不同的位置上討論或合作,而不是只能壓抑自己滿足另外一方的需求。但在權力不對等的情況下,強權者能夠藉由剝削弱勢者來滿足自己,弱勢者只能想辦法耍心機、玩遊戲,試著找到機會的縫隙來達成自己的需要。

需要本身沒有錯,每個人也都有其需求。然而言語暴力會讓我們無法彼此肯定,並迫使彼此以扭曲的方式回應自己的需要,更進一步鞏固權力不平等以及彼此歧視的結構。

●本文摘自出版之《你說的是愛還是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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