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清楚,寫明白》好的影視、劇場、小說故事必備的7大元素

文/艾瑞克.柏克(Erik Bork)
一部作品能否成功,有百分之九十是取決於白紙黑字背後的因素。
因此,在開始架構或組織寫作內容之前,請先專注於「想法」。
劇本完成後,作者需要得到一些建議,最好是由客觀的專業人士或有相關背景知識的人來提出最真實的看法,但想聽到這種真話並不容易。
一般來說,鮮少會有作者在投入大量時間寫作之前先徵詢他人的意見,但那卻是決定成品樣貌的關鍵點,更是影響後續所寫內容的重要決定。
為什麼一開始不先徵詢他人意見呢?或許是擔心想法會被偷走吧。新手作者通常會有此顧慮,而專業作者是鮮少多想。相較於較長的文本,如分場大綱或劇本,故事想法中的一、兩句話確實很難主張版權所有,但想法也不是那麼容易可以被偷走的,就算想法被盜用,寫出來的劇本也很難跟原作者所想寫的內容一模一樣。
但我認為對大多數作者而言,更主要的原因是因為想法的產出和評估是一段痛苦且無固定形式的過程,而且直到開始寫場景或故事架構前會覺得自己好像一事無成。琢磨故事想法跟「寫作」的感覺不同,但這是寫作過程中最重要的部分。
代表職業(或近職業)作者的經紀人和經理因為知道這一點,就會堅持客戶在開始寫作之前必須要先將想法理順一遍。他們會打回大多數的作品,沒退稿的作品也會給予很多意見,因為他們知道,如果沒有一個真正強大的想法,這種作品是無法賣給任何人的,而且他們也不希望客戶浪費時間寫出充滿問題的劇本。
身為編劇,我自己曾經忽視這件事情;身為其他作者的導師,我卻看到這個問題的普遍性。我讀過不下數百件青澀作者的作品,幾乎都出現了我在本書中所列出的重大原則問題。這意味著如果能在他們開始寫作之前先知道他們的想法,我就會努力說服他們重新思考。我對劇本所寫下的重要「註記」或批評中,有百分之九十都是關於在開始寫作之前的基本想法梳理。
因此,我想給各位作者的第一個建議是:開始架構或組織寫作內容之前,請先針對「想法」取得客觀且有實質內容的意見回饋。在進入下一個階段之前,你需要他的意見,做出有實質意義的反思。這段期間可能非常長,也會出現各種靈光乍現的想法,但轉眼即逝的亮點往往很難贏得專業讀者的青睞,更別提最終的作品了。那你何不現在先改過來,何必還要等到幾個月後都寫了一堆東西才改呢?因此,無論是來自作家朋友或付費顧問的意見,只要你有辦法取得高質量的有效意見,請在構思想法階段就開始進行。
六三一法則
我認為一個項目成功與否,有百分之六十以上的因素取決於是否能以數行到一頁之間的長度陳述其核心想法。這也是所有業界人士是否願意青睞、考慮要不要繼續看下去的關鍵。
試想:能否取得機會,有六成的因素取決於這塊基本想法的敲門磚,而不是花了數個月去架構、寫作、重寫及獲取意見的努力──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部分。最重要的是在這一切之前所做的事。
但要找出基本想法並不容易,這需要花很長時間,經過多次試驗與錯誤,才有機會引起專業人士的興趣。我們都不想花大把時間在質疑故事的前提,但「商機」會。除非專業人士看到商機,認為想法可行,否則通常會直接打槍。被否定的不只是故事想法,還有我們付出的所有心血。
許多作者即便從事寫作多年,他們所提出的故事想法也不見得能滿足本書所列之條件,這也是他們作品無法大賣或無法以此為業的主因。許多人把重點擺在用專業質量追求場景寫作和敘述架構,卻沒有去了解何謂可行的想法──這其實才是最重要的。
在讀完本書之後,如果真要記住什麼,就請你將重點擺在這「百分之六十」,並相應重新配置你的努力方向,朝「基本想法」發展邁進。多把時間和精力放在這一塊。學習構成想法,並讓自己更擅於產出,這是身為作者必須追求的首要目標。
一旦有了真正可行的想法,而且你很肯定(因為已經跟他人徹底審視過了),至此──也唯有走到這一步──繼續進行剩下的百分之四十才有意義。
剩下的百分之四十是什麼?
對我而言,一個項目的成功有百分之三十是取決於架構選擇,取決於在故事中一幕幕的場景會發生什麼事情──或是你在分場大綱中看到的內容。
這意味著成功與否只有百分之十是取決於文字──人們在成品中讀到的敘事方式與對話內容。也就是說,真正需要動筆的場景寫作,其重要性竟只占了最後百分之十的因素。
這或許會讓許多新手作者大吃一驚。真正影響一部作品成功與否,有百分之九十是取決於白紙黑字背後的因素──在作者開始跟劇本格式奮戰之前要做的事。
我要再次強調,並不是說在這條路上要走長、走遠不需要有頂尖的文字功力。當然,如果你的場景寫作功力令人印象深刻,然後也有強大的架構和分場大綱,那自然是最好。我只是想說,這兩件事並非決定項目成功與否的主要關鍵。事實上,文字優美和架構強大與否通常也很難有機會被列入考慮,因為一個項目有很高機率在構思想法的初期階段就胎死腹中了。
而失敗只有一個簡單的理由:讀者覺得故事想法缺少本書中提到的相關要素──這些是全世界都知道的重點,但不同的讀者或許會有不同的形容方式(甚至沒意識到這些就是他們在尋找的事情)。
話不多說,我們就來看看是哪七點……
構成好故事的七大「問題」要素
用整部故事來解決的問題,就是故事的核心。這是故事主角會主動解決的挑戰,會消耗故事人物(以及觀眾)的注意力、能量和情緒。從一開始只投入少數精力,然後慢慢一直努力堅持下去(而一路會越走越難),最後問題才得以解決。
故事的想法其實就是問題核心,是關於主角所面臨的問題和/或努力達成的目標──有難度、有重要性、有障礙,以及他們如何解決問題。
這些就是專業人士想要從故事梗概或劇情大綱中看到的。只要他們看到故事要呈現的「問題」所在,而且覺得整件事聽起來夠真實、夠有趣,他們就不會想再繼續看其他作品了。
因此,要讓「問題」(也就是故事的基本想法)可行,需要具備哪些條件呢?
「問題」必須遵循以下七大基本要素,而每項要素的英文字首組合在一起,就是「PROBLEM」(問題)一詞。
一、受虐度(Punishing)
這個問題不僅得用整部故事來解決,而且主角幾乎是每一個場景都在想辦法,但就是做不到。問題太惱人又很複雜,越想處理,事情就變得越麻煩。但若非如此,也就不需用整部故事來解決。在主角解決麻煩的過程中,無時無刻無不被解決方法所困擾。
二、相關性(Relatable)
故事的主角──和他們處理之事及其重要性──要容易從人的層面取得認同感。如此一來,身為觀眾的我們才會在意故事人物是否能獲得想要的結果,使觀眾有想要繼續看下去的欲望。我們甚至會把自己帶入故事主角的心情中,覺得他們的問題就是我們的問題。我們因為他們的行為而持續關注。哪怕過程中有許多荊棘,他們依然堅持不懈,努力解決眼前困境。若非如此,觀眾就會覺得事情發展不如預期,難以接受,最後也就興趣缺缺。
三、原創性(Original)
即便故事的敘事方式與風格均屬佳作,但故事本身還必須具有某些新穎之處,而且重點在於此一想法必須有獨特的火花,也最好是作者的聲音。
四、可信度(Believable)
就算故事內容有點讓人難以置信,故事的基本想法是否易聽、易讀、易於理解與融入才是最重要的。換句話說,要讓一切有真實感,故事人物的一舉一動彷彿是受到人性渴望、需求與行為模式所驅使。故事鋪陳讓人覺得一切彷彿是水到渠成,是合理的,而且不會讓人想問「為什麼」或感到懷疑、困惑。
五、改變生活(Life-Altering)
故事人物處理核心挑戰的「使命任務」是觀眾最關心的。在故事人物的外在生活環境中,某些事情打從根本就處於風險之中。如果問題沒有解決,生活會越來越糟;如果問題得以解決,事情就會大有改善,一切都會恢復正常。雖然面對挑戰的過程也會改變他們的內心世界,而且具有一定的重要性,但他們的「外在得失」是作者必須優先考慮的。
六、娛樂性(Entertaining)
根據故事類型,觀賞或閱讀故事人物解決問題的過程必須是有趣的。無論是喜劇、動作類還是懸疑類,故事題材都需要創造出觀眾內心渴望經歷的情緒,那是他們參與這個項目所期待得到的。這會讓觀眾有得到糖果的感覺──得到某種他們想要擁有更多的東西,某種他們真正享受、願意花錢、花時間去做的事情。
七、意義性(Meaningful)
觀眾離席時,會覺得人生中多了一點價值──探索了某件有價值的事情,其所得遠超出觀賞/閱讀所花費的時間。對觀眾而言,這些遠比表面上看來更有價值、更有意義。
這七項要素聽起來很簡單,甚至覺得理所當然,對吧?如果你的想法能滿足這七項要素,你的作品就能引起經理人、經紀人、編輯或製作人的興趣。
但仔細想想,事情好像也沒那麼容易,似乎很難一次全部做到。如果你對這件事有些不知所措,那你就知道這工程有多麽浩大了。
能成功的作者不多,並非沒有原因,這也是為什麼成功的作者能得到豐厚報酬。要在一份劇本或想法中成功做到所有要素並不容易。
當我們在看自己喜歡的故事時,會覺得它似乎毫不費力就融入了成功要素,甚至令人難以察覺。在消化好故事時,讀者會覺得這些要素似乎是非常基本的存在,是不言而喻的事情,但不代表做起來輕而易舉。事實上,作者需要很努力才能創造出看似毫不費力的表象,而且很難光憑本能行事就能達到目的。
你的概念有多「高」?
在好萊塢,故事梗概通常會用一、兩句話精簡描述劇中所需處理的問題,是傳達電影或劇集背後想法的標準工具。一段好的故事梗概通常會清楚符合本書所提出的標準,內容呈現極具難度的挑戰,人物處境會引起觀眾共鳴,同時還兼具觀賞的娛樂性,例如:
一名圓滑的德國商人在二次大戰期間獲利可觀,但他難以接受看到發生在猶太人身上的事情,於是他開始雇傭猶太人,盡一切可能讓他們逃離與他關係友好的納粹軍官魔掌。
──《辛德勒的名單》(Schindler’s List)
一名剛離開校園不久的天真大學畢業生,與其父母的已婚友人譜出一段祕密戀情,卻又愛上了情人之女。──《畢業生》(The Graduate)
處於人生低潮的伴娘,覺得自己好像不如另一個更富有、更漂亮且自信的已婚伴娘,閨蜜彷彿快離她而去,於是她決定打敗對方,證明自己才是最佳伴娘。
──《伴娘我最大》(Bridesmaids)
我們所謂的故事想法,就是一種最簡短、最容易讓人了解故事內容的方式──這也是多數賣座想法中的常見特色。
成功的故事梗概通常都有「高概念」的要素。「高概念」意指某種誇張的情境,不見得是荒謬,卻是某種極端、無預期、不太可能會發生的事情,而且帶著明顯的娛樂價值、能吸引廣泛群眾關注。通常會是「假如」類的問題,例如「假如有一座充滿失控恐龍的主題樂園呢?」或者「假如有一個青少年通過時光旅行回到過去,影響了他父母在年輕時的相遇,因此他必須想辦法讓他們在一起,然後再想辦法回到未來呢?」
但某些非虛構類的故事梗概只要夠清楚、夠吸引人,便能讓潛在觀眾看到的當下就會在心中產生有趣的畫面,也能算是「高概念」。「假如有一個四十歲的處男,他身邊有一個對性愛成癮的男同事拚命製造機會幫他破處呢?」想想這部電影的原始海報。光想到史提夫.卡爾(Steve Carell)和電影標題,就足以讓人看到喜感和挑戰,再搭配上述故事梗概,似乎可以預期故事充滿了可能性,也不禁讓人心想:為什麼之前都沒人想過這一點呢?
在具有高概念要素且能引人入勝的故事梗概中,必須要有清楚的想法,並且說明為何能吸引人。至此,就已經具備讓觀眾勾勒出故事面貌的條件。觀眾無需提出一堆問題,立刻就能「懂」。
●本文摘自商周出版之《想清楚,寫明白:好的影視、劇場、小說故事必備的七大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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