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助人願意真心改變?運用「同理心教練法」激發持續渴望的改變力

文/經濟新潮社編輯部
當人們想要改變行為時,就會以他們想要的方式進行。如果不想改變行事的內容或方式時,效果往往很短暫。
作者指出,凡是懂得幫助他人找到內心熱情的教練,並不提供建議給對方,而是提出開放式問題,真誠傾聽。重點是要讓接受指導的人想像理想的自我,探索真實的自我、擬定學習計畫,並實驗和練習新的行為與角色。
幫助別人是一件好事,從領導者、主管、老師、教練到醫師,都想要助人改變。但傳統的做法是服從型教練法,聚焦在「解決問題」,要求對方按照自己的方式改變。為了服從權威,對方通常口是心非,勉強配合,導致只有三分鐘熱度。
本書主張,最好能夠採取同理心教練法,透過博雅齊斯的意向改變模型(參見圖表【同理心教練法五步驟】)引導個人。意向改變理論(intentional change theory,ICT)是基於顯著的行為改變並不是以線性的樣貌發生,它並非始於起點平穩進展到渴望的改變完成為止。行為改變往往是由斷斷續續發生的碎形或多層次所形成,博雅齊斯以探索描述它。要使行為產生持續渴望的改變,個人就必須形成五項這樣的探索。
探索一:理想的自我
以這些探索中的第一項,助人是始於探討並勾勒出他們的理想的自我(ideal self),所問的問題像是「我真正想要成為誰?」和「我在人生中真正想要做的是什麼?」要說明的是,這不單是關於職涯規畫,它更全面,關於幫助對方為所有的人生層面構思理想的未來,展望但不限於目前的人生和職涯階段。
探索二:真實的自我
在意向改變過程的第二項探索上,教練別人,就代表必須幫助他們對於真實的自我(real self)有準確的看法。不僅事關乎評估優點和缺點。它反倒是關乎幫助他們全面且真實辨認出「自己是誰」,以相對於他們在個人願景中所表述自己「想成為誰」。
探索三:學習計畫
意向改變過程的第三步是訂出學習計畫。教練或助人者先要個人重溫前一項探索中所辨認出的優點,再思考或許利用這些優點縮小落差。關鍵在於,人要思考在行為改變的方式上,嘗試什麼會使自己最興奮而有助於變得更接近「理想的自我」。
探索四:實驗與練習新行為
在意向改變過程中,這是第四項探索,教練要鼓勵個人繼續嘗試新的行為與行動,即使它並非向來都會通往所設想的結局。實驗的努力有時候會失敗,那沒關係。這就是實驗的用意。假如事情不如預期管用,教練就該鼓勵人要嘛再試試看,要嘛試試別的事。
探索五:共鳴關係與社會認同團體
在針對意向改變過程的第五和最後一項探索進行教練時,教練或助人改變者要幫忙受教練者認清一個事實,那就是他們所需要的持續協助,來自於與他人的信任、支持關係網。帶來顯著的行為改變可能會很難,獨力為之則更難。當改變的努力是深植在我們所描述的共鳴關係內,基於真切、真實連結具有全然正向的情緒時,它就會比較成功。
當我們用同理心教練法,助人邁向自我定義的理想未來形象時,他們就很可能以可長可久的方式改變,而遠勝於他們是受到告知或覺得必須改變時。當然,人也可能在「必須」下帶來持續的改變,只要他也感受到真切、內心驅使的渴望帶來這樣的改變。此處的關鍵在於,激勵改變的渴望必須強過義務或動機。
●本文摘自經濟新潮社/城邦文化 出版之 《助人改變》,請勿轉載。欲知更多內容請試閱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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