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食安法」修法納產品含原料 陳菁徽批:自打臉台糖無須申報

行政院「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修法草案日前已送進立法院審查,國民黨立委陳菁徽表示,政院食安法修法說明,直接打臉「台糖」不用申報。她指出,政院版的第7條第5項說明,所定「產品」係涵括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
陳菁徽表示,民進黨為了護航台糖,為了推卸責任、帶風向,從行政院、經濟部、衛福部,從上到下都在硬拗,辯稱食安法規定,只有「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食品業者才負有通報責任,至於「原材料」、「半成品」,通通不需要通報,所以台糖根本沒有通報義務。
陳菁徽指出,政院此次提出的「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修法版本,寫的修法說明,狠狠打臉自己。針對第7條第5項的修法說明,「第5項所定產品係涵括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為臻明確,參照第二項文字修正之;……」。
陳菁徽表示,對衛福部來說,現行食安法第七條第五項所稱的「產品」,本來就涵括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未來,為了讓法條看起來更清楚,所以調整一下文字。
陳菁徽表示,民進黨一邊在媒體上辯稱「產品不包含原料」,一邊又在自己送進國會的法案裡白紙黑字寫著「產品涵括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按照政院自己的立場、修法說明,台糖發現「原材料」或「半成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就有「食安法」第7條第5項的通報義務,所以台糖就是有通報義務,不是嗎?
陳菁徽表示,民進黨拜託幫幫忙,兩套說法互相矛盾,因此,請衛福部長石崇良、食藥署長姜至剛、經濟部長龔明鑫,以及台糖董事長吳明昌,不要再瞎掰了,已經越來越難看了。
陳菁徽指出,難道賴清德總統真的沒有看到,政院已經失火了嗎?請說清楚台糖為何知情不報,衛福部、經濟部一路護航台糖,甚至扭曲法律,只為了逃避責任。她質疑,請問賴總統什麼時候要道歉?卓榮泰、石崇良、姜至剛、龔明鑫以及吳明昌,什麼時候要下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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