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昌:台灣未來帳戶初始基金1130億 比撥補台電幾次千億更值得

國民黨主席鄭麗文、民眾黨主席黃國昌今宣布成立台灣未來帳戶(TFA)。黃國昌解釋,帳戶初始基金1130億很值得,比過去幾年撥補台電1000億元好幾次,錢好像丟到水裡。至於藍白推台灣未來帳戶特別條例是否有立法權來踰越行政權問題,黃國昌指立法權屬於國會,除非不執行法律,否則任何法律執行都會有費用支出。
黃國昌說,政府設立帳戶初始投入第一筆5萬元,每一年政府再存入1萬元到12歲為止。基金初始規模,依照現有226萬0到12歲孩童(溯及2025年9⽉1⽇起未滿12歲者)每一個人5萬元是1130億。
黃國昌指出,台灣每個家庭狀況不一樣,家長可以按照家庭不同理財規畫選擇性做帳戶存入,為提升家長誘因,法案會設計若家長相對性投入,家長也可扣稅;若以年均報酬率6%計算,家長完全不提撥,18歲時帳戶資產為33.9萬;若每年存5000元,就有45.7萬;如果每年1萬,就有56.1萬元。
黃國昌表示,初始金額1130億元投資國家未來太值得,因為過去幾年撥補台電1000億元好幾次,錢好像丟到水裡,但這不一樣,錢是到每個小孩帳戶裡,看的到、摸的到、長大用的到,留給下一代的不是負債,而是資產,且這筆錢不會消失、蒸發。
有媒體詢問,台灣未來帳戶特別條例是否有立法權來踰越行政權疑慮?黃國昌回應,不會有立法權踰越行政權問題,特別條例就是立法,他上一次看憲法教科書時,立法權似乎還是屬於國會,不是屬於行政院;至於國會是否有權立法增加政府支出,黃國昌認為,除非法不打算執行,不然執行都會有費用支出。
黃國昌說,媒體會這樣的問題,是被民進黨行政權獨大、行政權說了算,完全沒有民主憲政基本ABC的常識所誤導,否則在任何一個民主憲政國家當中,不管是法律、條例,全部都是由國會所制定的,而不是由行政部門所制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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