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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法庭作出判決 司改會籲請總統盡速提名新任大法官補足缺額

憲法法庭。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憲法法庭。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憲法法庭今下午作成115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辯護人對羈押處分提起準抗告案」對此,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聲明呼籲蔡宗珍、楊惠欽、朱富美3位大法官未來應出席憲法法庭之評議,也籲請總統賴清德總統盡速提名新任大法官,補足憲法法庭缺額。


司改會聲明認為,憲法法庭依憲法本即有作成裁判義務,在去年12年29日作成「114年憲判字第1號」宣告去年1月23日修正公布的「憲法訴訟法」失效,今再度作成判決,處理關乎人民權益的重要憲法爭議,值得肯定。

司改會也指出,憲法法庭設置前兩年(2022年、2023年)每年憲法法庭均作成20件判決,2024年(作成11件判決)有7位大法官任期屆滿缺額後,直至「114年憲判字第1號」作成前,長達417天的時間,憲法法庭對受理中的案件無作成任何實體判決,呼籲並期勉憲法法庭應繼續盡速作成保障人民權益的判決,以彌補過去「空白失落」的時間中,讓諸多已經等待許久的案件獲得救濟。

司改會對於蔡宗珍、楊惠欽、朱富美3位大法官缺席115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深表遺憾」並呼籲3位大法官未來應出席憲法法庭評議。

司改會表示,憲法法庭實務運作上,作成裁判除需以會議進行評議外,尚須足夠人數大法官分擔「主筆」工作,方能有效率處理諸多繁重的受理案件;目前累積的96件待評決案件,粗估可能要6年以上才能消化積案,若僅靠目前的大法官,難以期待有效率處理積案,其中諸多與人民權益相關的重要案件,亦難以與短期內獲得救濟,為盡速落實保障人民訴訟上及憲法上權益,籲請總統應盡速與立法院進行實質協商,納入更多元的審薦代表,盡速提名新任大法官,補足憲法法庭缺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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