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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法庭做戒嚴時期都做不出來的解釋 葉慶元酸:足為法學院學子楷模

5位大法官判決立院三讀通過修正的憲訴法違憲,引發違法判決批評。律師葉慶元再次在臉書貼文,就算大法官不受修正後的憲訴法規定,已修正前規定,也至少要6位法官參與評議;司法院代理院長謝銘洋等5位大法官,竟將3位拒絕參與評議的大法官直接從「現有總額」中扣除,戒嚴時期都做不出來的解釋,必須作為法學院莘莘學子楷模。
葉慶元說,假設大法官可以不受憲法訴訟法新修正條文的限制,而適用原憲法訴訟法進行審判,依據修正前憲法訴訟法第32條的規定,也必須要經過大法官「現有總額3分之2以上參與評議」,才能審判。換言之,目前8位大法官,至少必須6位參與,方能進行評議、審判。
謝銘洋等5位大法官居然直接在判決中宣稱,因為有3位大法官拒絕參與評議,所以可以直接從「現有總額」中予以扣除。這是連戒嚴威權時期的司法院大法官都做不出來的解釋,謝銘洋等5位大法官居然可以掰得出來,這種法學創造力,簡直是震爍古今,必須在我國法治史上大書特書,作為法學院莘莘學子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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