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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大法官可任意釋憲?學者提反制方式

針對《憲訴法》修法遭5位大法官判定違憲,學者受訪時認為,可彈劾、政治宣示與向檢察官告發。(中央社示意圖)
針對《憲訴法》修法遭5位大法官判定違憲,學者受訪時認為,可彈劾、政治宣示與向檢察官告發。(中央社示意圖)

五位大法官謝銘洋、呂太郎、尤伯祥、陳忠五與蔡彩貞19日發布114年憲訴第1號,認定新修《憲訴法》違憲,且排除蔡宗珍、楊惠欽與朱富美3位大法官的參與,這讓外界擔心大法官在人數缺額下(至少要6位)可持續釋憲。

如何解套?學者受訪指出,可透過人民陳情監察院、要求彈劾,也可由立法院做政治宣示,以及向檢察官告發的方式處理,因大法官此一行為恐違反《刑法》第124條。但東吳政治系教授蘇子喬受訪時認為,彈劾要監察院發動,監院不容易通過,比較可能還是要透過民意施壓。

憲法法庭鬧內鬨

此事的原委是,憲法法庭因有7位大法官任期屆滿,加上國民黨與民眾黨新修《憲法訴訟法》,規範評議門檻需10人,以致於陷入癱瘓。但19日下午,謝銘洋、呂太郎、尤伯祥、陳忠五與蔡彩貞等5位大法官逕行開會,以藍白修法程序「有明顯重大瑕疵,違背憲法正當立法程序,且違反憲法權力分立原則,均牴觸憲法,應自本判決公告之日起失其效力。」

但這個連《憲法訴訟法》修法前的需6位大法官出席的門檻都沒達到的決議,讓外界擔心,之後5人就可以釋憲。

未出席的3位大法官蔡宗珍、楊惠欽與朱富美也另發意見書指出,此一憲法法庭並未依法組成,自始不具審判權,由5名大法官作成的判決應為無效。意見書也強調,憲法法庭無法正常運作的現實困境,根源在於大法官缺額,解決之道在於依憲法程序速補足大法官缺額。

可追究刑事責任?

外界好奇該如何反制相關行為?有不願具名的學者受訪指出,《憲法》80條有要求法官獨立審判,5位大法官的行為有違憲疑慮,可以透過民眾陳情,要求監察院彈劾。另外還可以請立法院進行政治宣示,提醒未來政黨輪替後,這些大法官有可能會被追訴刑事責任,畢竟釋字601認為法官的範圍有包括大法官。

最後,該學者也說,可以透過民眾到檢察署告發大法官,因《刑法》第124條規定:「有審判職務之公務員或仲裁人,為枉法之裁判或仲裁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也應可適用於大法官。

要以民意施壓

也有退休法官黃瑞華認為,缺席的3位大法官作法已違反法官倫理,也違反大法官應盡的職務義務,除送自律處理外,甚至應進一步被追究責任。該學者指出,黃的理由並不符合《法官法》第30條之2的理由,畢竟此案法律爭議如此大,並非「無正當理由遲延案件之進行」,也並未違反法官倫理規範。

但東吳政治系教授蘇子喬認為,彈劾需要監察院發動,但如今監察院大多是民進黨時期提名,因此成案可能不大。他認為比較可能的反制方式,還是要透過民意施壓,畢竟在現行法制內,很難對現有的5位大法官進行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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